证券代码:000922 证券简称:佳电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2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实际表决董事 6 名。会议由董事
长刘清勇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董事会决
议如下:
经与会董事讨论,认为本次公司与哈电股份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有利于解决
公司与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存在的同业竞争问题,有利于维护公司
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同意该委托管理协议签署事项。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
于与哈电股份签订<委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4)。
公司董事刘清勇先生、车东光先生在控股股东哈尔滨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任
职,属于关联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其余 6 名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此项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