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78 证券简称:友好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21-054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友好百盛购物中心商业房产签订合同终止协议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概述: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
)与新疆友好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百盛公司”)及百盛商
业发展有限公司(系新疆百盛公司控股股东,以下简称“百盛商业公司”)就本
公司拥有产权的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 668 号总面积 70,811.97 平方米的
友好百盛购物中心商业房产签订《终止协议书》,终止前期签订的《租赁合同》,
提前收回该商业房产。
●本次签订《终止协议书》的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第
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签订《终止协议书》,提前收回友好百盛购物中
心商业房产,有利于公司后续利用该商业房产进一步完善自身零售网点布局,扩
大公司商业主营业务规模优势,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助于提升公司市场占
有率和市场竞争力。因原《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根据《终止协议书》的约定,
本公司需向百盛商业公司支付补偿款 500.00 万元,由此将减少本公司 2021 年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0.00 万元。
一、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02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新疆友好百盛商业发展有限公司租赁公司资产的议案》,本公司将拥有产权
的位于新疆乌鲁木齐市友好南路 668 号总面积为 70,811.97 平方米的商业房产
(以下简称“该商业房产”)出租给新疆百盛公司用于商业经营。租赁期限为 2003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共计 20 年,租金总额为 51,925.00 万元。相
关公告刊登在 2002 年 12 月 14 日的《中 国 证 券 报》和《上 海 证 券 报》上。新疆
百盛公司租赁该商业房产开设的“友好百盛购物中心”于 2003 年开业。
该商业房产的租赁合同将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到期,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商
业网点布局,抢抓市场,扩大公司商业主营业务规模优势,经公司审慎研究,并
与新疆百盛公司及百盛商业公司协商一致,决定签订《终止协议书》,终止前期
签订的《租赁合同》,提前收回该商业房产。因原《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根据
《终止协议书》的约定,公司需向新疆百盛公司控股股东百盛商业公司支付补偿
款 500.00 万元,由此将减少本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次公司与新疆百盛公司及百盛商业公司签订《终止协议书》的事项已经公
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终止协议书》主要条款
甲方:本公司
乙方:新疆百盛公司
丙方:百盛商业公司
现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就原《租赁合同》提前终止及相关结算与补
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月 31 日(以下简称“终止日”)。
之约定,终止日后乙方将停止一切原经营活动、将租赁场所内属于乙方的物品撤
去并在 2022 年 2 月 28 日前(含)向甲方交还场地,届时由甲、乙双方签订《移交
确认书》予以确认。
共事业费用等费用计算截止日为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乙方应按原《租赁合同》
的相关约定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向甲方结清所有费用。
年 2 月 28 日前处理清算完毕,若发生任何乙方与第三方的债权债务纠纷由乙方
自行负责处理,与甲方无关。
元(人民币伍佰万元整)。鉴于甲方既为原《租赁合同》之出租人,亦为原《租赁
合同》之承租人乙方的股东之一(承租人另一股东为丙方),经甲、乙、丙三方协
商一致认可:5,000,000 元人民币补偿款由甲方直接支付给丙方,由丙方依据本
协议合法取得,甲方及乙方对此均无任何异议。
切直接及间接损失。除本协议约定事项外,三方再无其他争议且在此确认放弃就
原《租赁合同》向任一方提出任何索赔的权利。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终止协议书》,提前收回友好百盛购物中心商业房产,有利于公
司后续利用该商业房产进一步完善自身零售网点布局,扩大公司商业主营业务规
模优势,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助于提升公司市场占有率和市场竞争力。因
原《租赁合同》提前终止,根据《终止协议书》的约定,本公司需向百盛商业公
司支付补偿款 500.00 万元,由此将减少本公司 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500.00 万元。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