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89 证券简称:鲁抗医药 公告编号:2021-055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及《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
(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对照上市公司配股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地逐项自查,认为公司的
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良好,财务会计文件
无虚假记载,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不存在不得配股的情形,
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本次配股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
(一)本次配股公开发行的股票均为人民币普通股,每股的发行条件和价格均
相同,符合《公司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
(二)本次配股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票面金额,符合《公司法》第
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
二、公司本次配股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
公司不存在擅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而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符合《证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三、公司本次配股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符合《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
能够依法有效履行职责;
务报告的可靠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有效性不存在重大缺陷;
行职务,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且最近三
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
的公开谴责;
能够自主经营管理;
(二)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符合《管理办法》第七条的规定:
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
的情形;
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前景良好,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
大不利变化;
变化;
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
年下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情形。
(三)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符合《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国家有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最近三年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合理,不存在操纵经
营业绩的情形;
润的百分之三十。
(四)公司最近三十六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管理办
法》第九条规定的下列重大违法行为:
刑事处罚;
罚且情节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五)公司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法规的规定;
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会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
务的公司。
业竞争或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专项账户。
(六)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下述禁止性情形:
出的公开承诺的行为;
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七)公司本次配股符合《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
作出全额认购其可配售股份的书面承诺;
控股股东不履行认配股份的承诺,或者代销期限届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
达到拟配售数量百分之七十的,公司将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
认购的股东。
四、公司符合《发行监管问答—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修
订版)》的相关规定:
(一)上市公司应综合考虑现有货币资金、资产负债结构、经营规模及变动趋
势、未来流动资金需求,合理确定募集资金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的规模。
通过配股、发行优先股或董事会确定发行对象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募集资金的,可
以将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债务。
(二)上市公司申请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
距离前次募集资金到位日原则上不得少于18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或募
集资金投向未发生变更且按计划投入的,可不受上述限制,但相应间隔原则上不得
少于6个月。前次募集资金包括首发、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股票。
(三)上市公司申请再融资时,除金融类企业外,原则上最近一期末不得存在持
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
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财务状况
良好、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重大
违法行为,公司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上市公司配股的各项规定和要求,不存在不
得配股的情形,公司具备申请配股的资格和条件。
特此说明。
山东鲁抗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