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32 证券简称:天山铝业 公告编号:2021-069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1 月 3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代表的股份数共计 2,586,891,40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6095%。其中,参加
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1 人,代表股份数 2,439,189,700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52.4344%;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名,代表股份数 147,701,704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75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中小股东(中小股东指除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股东,以下同)共 27 人,代表股份数 147,729,40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3.1757%。
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6,460,1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33%;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86,402,40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811%;反对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本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鉴于同意的股份数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故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及会议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书。
特此公告。
天山铝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