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此次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是为了维护持有人利益、提高员工
凝聚力并持续深化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关联董事
审议该事项时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此次延长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事项。
二、《关于聘任王小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王小强先生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显示,王小强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
决策、协调等管理能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公司副总经理的聘任程序规范、合法、有效,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
陈旭东
郑新业
王榆森
李富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