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波动
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
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以下简称“《128 号文》”)第五条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
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
累计涨跌幅超过 20%的,上市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
分举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证券交易所应对
公司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股票交易是否存在异常行为进行专项分析,并报中
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可对上市公司股价异动行为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将暂缓审
核上市公司的行政许可申请。”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或“上海机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的独立财务顾问,按照《128 号文》第五条规定的要求,对公司在股价敏感重大
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的波动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
一、公司股价波动情况
公司因筹划资产重组事项,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
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发布《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司本次交易停牌公
告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期间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以及与大盘指数、同行业指数的
对比如下表所示:
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 停牌前 1 交易日
项目 涨跌幅(%)
(2021 年 5 月 12 日) (2021 年 6 月 9 日)
上海机场收盘价
(元/股)
上证综指
(000001.SH)
申万交通运输
(801170.SI)
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 停牌前 1 交易日
项目 涨跌幅(%)
(2021 年 5 月 12 日) (2021 年 6 月 9 日)
剔除大盘因素后
涨跌幅(%)
剔除同行业板块因
素后涨跌幅(%)
根据《128 号文》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后,
公司股价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预案披露日前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公司股
价在本次交易停牌公告披露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未达到
《128 号文》第五条的相关标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价格波动是否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
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财务顾问主办人:
王佳颖 沈一冲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