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培训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
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
构”或“财通证券”)作为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
达”)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之保荐机构,财通证券保荐代表人陈艳玲对亿利达
的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具体如下:
一、培训对象
在本次培训中,亿利达接受培训的人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等。
二、培训方式
财通证券指定并授权陈艳玲、戴中伟担任亿利达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的保
荐代表人,并由上述两人主要负责亿利达持续督导的相关工作。2021年11月11
日,陈艳玲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
三、培训内容
在本次培训中,财通证券主要讲解的内容为《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
量的意见》。
四、亿利达对财通证券培训工作的评价意见
财通证券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保荐协议》的约定开展培训工作。通过培训,培训对象对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相关内容及深交所上市公司退市新规等规定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公司认为,
培训工作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财通证券履行
了持续督导义务。
五、财通证券对亿利达参加培训的评价意见
在本次培训中,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保荐协议》的约定,公司及培训对象积极配合财通证券的培训工作。在
培训过程中,针对培训的内容,培训对象与财通证券培训人员结合公司的具体
情况展开讨论。
综上所述,公司及培训对象能够按照规定积极参与、配合财通证券的持续
督导工作。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
公司培训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艳玲 戴中伟
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