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69 证券简称:安泰科技 公告编号:2021-054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泰科技或“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
总法律顾问王劲东先生发来的《股票减持计划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减持规定,现将相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 在公司职务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王劲东 总法律顾问 71,000 0.0069%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具体安排
姓名 计划减持股票数量【不 计划减持股票数量占公 减持方式
超过(含)(股)】 司总股本的比例
王劲东 17,750 0.0017% 集中竞价方式
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以此方式激励的其他人员共计 109 人,进行股票期权激励两
次行权所得股票。
遵守窗口期限制买卖股票等相关规定);
事项,则上述股东计划减持股份数及比例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计划减持股份的股东相关承诺及规定
王劲东先生作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依据相关规定,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
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
司股份。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王劲东先生严格履行上述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
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份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要求,将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减持进展情况公告。
五、备查文件
王劲东先生出具的《股票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