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迪尔: 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2-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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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40        证券简称:爱迪尔         公告编号:2021-107 号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爱迪尔”) 于
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6 号),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 “深圳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广东尚宽律师事务
所担任预重整期间管理人。预重整期间管理人根据有关规定开展公司预重整相关
工作,现向公司债权人发出债权申报通知,请各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具体情况
如下:
  一、债权申报
  请各债权人于 2022 年 1 月 8 日前以邮寄或现场申报方式向公司预重整管理
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形成的原因和债权数额(对于附利息的债权,利息暂
计至 2021 年 11 月 24 日)、有无财产担保、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
据材料(一式两份)。
  债权申报联系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布心路 3033 号水贝壹号 A 座 15 楼管理人
办公室
  联系人:广东尚宽律师事务所 陈律师、何律师、杨律师
  联系电话:0755-25798219,13829114493(陈律师)、13794997372(何律
师)、13925715463(杨律师)。
  二、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明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目前深圳中院决定启动爱迪尔预重整程序,不代表最终
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也不代表公司正式进入重整程序。是否受理爱迪尔重整将
由深圳中院依法审查决定。因此,爱迪尔是否能进入重整程序仍存在不确定性。
如后续深圳中院依法裁定受理爱迪尔重整的,为便于预重整工作与后续重整程序
中债权申报工作的衔接、减少重复申报债权的流程,各债权人在爱迪尔预重整程
序中申报的债权可视为在后续重整程序中已经申报,不需要再次重复申报。对于
附利息的债权,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
的规定追加计算利息至重整申请受理之日,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及其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编制债权表提交给债权人会议核查,债权人对爱迪尔的
债权性质、债权数额以深圳中院在重整程序中裁定确认为准。爱迪尔预重整期间
是否召开债权人会议将视本案实际情况另行决定和通知。
  公司将持续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
的公告为准。除上述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通知也将刊登
在《深 圳 特 区 报》、《东南快报》和《人民法院报》,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
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爱迪尔珠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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