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对照表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开始生效)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
秘书组织实施。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
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
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公司在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
秘书组织实施。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
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时应当出具书面承诺,保证所填报内幕信息
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董事会应当对备案名单的真实性、准确
知情人信息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向全部内幕信息知情
性和完整性负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
人通报了有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
者关系管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公司内
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按照要
幕信息的监管工作。
求及时报送。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上市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报送事宜。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在本款
规定的书面承诺上签署确认意见。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报送工作进行监督。
除以上条款修改外,《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其他条款不变。
深圳市景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