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卡智能: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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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
二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议案所涉及的关联交易符合自愿、公平和公开原则,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
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
(本页无正文,为《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迟国敬        凌鸿         李远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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