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网锐捷: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2-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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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福建星网锐捷
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涉及的以下事项发表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
要的沟通,独立董事亦对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经过与公司沟通以及认真审阅
资料,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为本次预计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交易产
生的必要事项,符合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并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
则,所有交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本次预计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
允。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我
们关注到近期个别公司关联法人经营环境发生较大变化,希望公司加强应收款管
理。
     二、关于 2021 年公司向银行申请增加授信额度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
沟通,独立董事亦对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经过与公司沟通以及认真审阅资料,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为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公司拟在原
审议通过授信额度基础上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15,000 万元,期限为一
年,授信方式主要包括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等融资业务。公司已
将该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员的汇报并审阅相关材料。
该事项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交易原则,所有交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我们同
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为《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无正文)
              福建星网锐捷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童建炫(签字):
                 保红珊(签字):
                 郑相涵(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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