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新材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文件
福莱新材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善县姚庄镇银河路 17 号公司会议室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夏厚君
议程内容:
一、宣布会议开始及会议议程
二、宣布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代表股份数及与会人员
三、审议会议议案
四、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提问
五、股东或股东代表投票表决
六、宣布表决结果和决议
七、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八、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福莱新材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
(议案第 1 号)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有
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
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相匹配的原则,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拟定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ee.com.cn)披露的《福莱新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福莱新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
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
案予以审议。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福莱新材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议案第 2 号)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为保证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ee.com.cn)披露的《福莱新材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
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
案予以审议。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福莱新材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
的议案
(议案第 3 号)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为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计划的以下事项:
(1) 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公司202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式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
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
务等;
(5)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
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行使;
(6)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福莱新材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7) 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8)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
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回购注销,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继承事宜,
终止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9) 授权董事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登记期
间,激励对象因任何原因放弃获授权益的,将未实际授予、激励对象未认购的限制
性股票直接调减、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调整和分配或调整到预留。
(10)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
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
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
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
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一致。
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召开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上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对上述议
福莱新材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案予以审议。
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