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本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
断的立场,我们就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简历及相关材料,我们认为各拟任高
级管理人员具备履职所需的任职条件和工作经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有关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各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提名及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
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各高级管理人员的
聘任决议。
独立董事:陈世荣、王龙基、刘火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