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1-116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11 月 2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9 日
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A-3201。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
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 网络投 票: 公司通 过深 圳证券 交易 所交易 系统 和互联 网投 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奥士康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94,665,9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59.623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股份 20,306,82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12.7898%。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79,7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3,808,02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2.3984%。
圳)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
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锁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736,3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44%;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1,3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3.9193%;反对 236,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6.080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576,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51%;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91,2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012%;反对 39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98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576,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51%;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91,2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012%;反对 39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98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576,2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551%;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91,2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8012%;反对 39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1988%;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562,5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32%;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77,5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4489%;反对 4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5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562,5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32%;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77,5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4489%;反对 4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5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562,5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6432%;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77,52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9.4489%;反对 410,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551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调整公司董事会人数暨修改<公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4,736,32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7944%;反对
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本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含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程涌先生、贺波女士、徐文静先生、何高
强先生、贺梓修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14,400,3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0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3,315,3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85.2776%。
程涌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4,400,3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15,3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85.2776%。
贺波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4,400,3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15,3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85.2776%。
徐文静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4,400,3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15,3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85.2776%。
何高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4,400,3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15,3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85.2776%。
贺梓修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十)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王龙基先生、陈世荣先生、刘火旺先生为
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
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14,400,3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15,3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85.2776%。
王龙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4,400,3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15,3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85.2776%。
陈世荣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4,400,3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0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3,315,36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
份的 85.2776%。
刘火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暨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匡丽女士、周雪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
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114,400,3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022%。
匡丽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 114,398,56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5006%。
周雪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选举冯超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
会职工代表监事,因此,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由匡丽女士、周雪女士、冯超华先生
三人组成。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中国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
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所关于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