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2 证券简称:中恒集团 编号:临 2021-98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媒体披露的相
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公司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
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相关公示及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广西梧州中恒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以下简称“《激励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对象名单》”)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并于 2021 年 9 月 26 日在内部公示了
案)》
上述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公示期为 2021 年 9 月 27 日至 2021 年
源部提出意见。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个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
简称“《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西梧州中
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二)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
激励对象的情形:
或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三)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为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在任的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骨干,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以及由上市公司
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所有激励对象均在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
司任职,已与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领取薪酬、缴纳社保。
(四)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不包括公司董事长、独立董事、监事、
以及由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
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
件,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仅为《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盖章页)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