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沃斯: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提示性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1-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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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486    证券简称:科沃斯         公告编号:2021-108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沃斯”、“发行人”或“公司”)、中国国
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30 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证监会令[第 1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实
施细则》(上证发[2018]115 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发行上市业务指引》(上证发[2018]4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与承销
业务指南第 2 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上市业务办理》(上证函[2021]323 号)等
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科沃转债”或“本
次可转债”)。
  本次可转债发行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
许可[2021]3493 号文核准。《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与《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摘要》”)已刊登在 2021
年 11 月 26 日的《上 海 证 券 报》上。投资者亦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
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29 日,T-1 日)
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
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
告。
     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
示如下:
“113633”。
     (1)原股东优先配售均通过网上申购方式进行。本次可转债发行向原股东优先
配售证券,不再区分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原则上原股东均通过上
交所交易系统通过网上申购的方式进行配售,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统一清算交收
及进行证券登记。原股东获配证券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证券。
     本次发行没有原股东通过网下方式配售。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及缴款日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T 日),所有原
股东(含限售股股东)的优先认购均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购时间为 2021 年
“科沃配债”。
     (2)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572,023,875 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
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1,040,000 手。
生变化,因此优先配售比例未发生变化。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
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29 日,T-1 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科
沃斯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818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简称为“科沃配债”,配售代
码为“753486”。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原股东参与网上
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原股东参与网上优先配售后余
额的网上申购部分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购,申购简称为“科沃发债”,申购代码为“754486”。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手(10 张,1,000 元),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
每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000 手(100 万元),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申购时,投资
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包销基数为 10.40 亿元,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
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比例
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3.12 亿元。当
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
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
中国证监会报告。
即可交易。
资,认真阅读 2021 年 11 月 26 日(T-2 日)发布的《发行公告》及披露于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募集说明书》全文。
  一、向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29 日,T-1 日)
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科沃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11 月 29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科沃斯的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 1.818 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
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0 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 1 手(10 张)为一个
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01818 手可转债。
  发行人现有总股本 572,023,875 股,全部可参与原股东优先配售。按本次发行优
先配售比例计算,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上限总额为 1,040,000 手。
  公司原股东(含有限售条件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优先认
购时间为 T 日(9:30-11:30,13:00-15:00),配售简称为“科沃配债”,配售代码为
“753486”。原股东优先配售不足 1 手的部分按照精确算法原则取整。原股东参与网上
优先配售的部分,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在 T 日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优先配售后余
额的申购。
     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
购,申购简称为“科沃发债”,申购代码为“754486”。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手
(10 张,1,000 元),每 1 手为一个申购单位,超过 1 手的必须是 1 手的整数倍,每
个账户申购上限是 1,000 手(100 万元),如超过则该笔申购无效。
  申购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30 日(T 日),上交所交易系统的正常交易时间内,即
续进行。
     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
模申购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
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证券公司在申购时间内进行申购委托。上交所将于 T 日确认网上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数
量,同时根据有效申购数据进行配号,按每 1 手(10 张,1,000 元)配一个申购号,
并将配号结果传到各证券交易网点。各证券公司营业部应于 T 日向投资者发布配号结
果。
报》上公告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
  当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确定的网上发行数量时,采取摇号抽签方式确
定发售结果。2021 年 12 月 1 日(T+1 日),根据本次发行的网上中签率,在公证部
门公证下,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共同组织摇号抽签。
报》上公告摇号中签结果,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科沃转债的数量并准备认购
资金,每一中签号码认购 1 手(10 张,1,000 元)。
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
分以实际不足资金为准,最小单位为 1 手。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包销。
  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中国结算上
海分公司收到弃购申报的次日起 6 个月(按 180 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
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
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债的次数合并计算。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
购的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
证券账户的,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
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三、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
行数量的 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
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协商是
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
因,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四、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
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发行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承销,认购金额不足
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 3.12 亿元。
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
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
中国证监会报告。
  五、发行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友翔路 18 号
  联系电话 :0512-65875866
  联系人:马建军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电话:010-65353029
  传真:010-65353029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此页无正文,为《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发行人: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此页无正文,为《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提示性公告》之盖章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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