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21-084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担保事项: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
公司深圳市萃华珠宝首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深圳萃华”)向中国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贰亿元人民币并由公司为此笔授信额
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审议程序:
全资子公司 2021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全资子公司 2021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担保在审议额度范围内,不需要重新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及限制项目);
文化活动策划、企业品牌策划;创意设计;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凭有效资
质证书经营);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
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
(企业经营涉及前置性行政许可的,须取得前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置性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黄金、铂金、白银、珠宝、首饰、工艺制品的加
工;旧首饰的收购。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深圳萃华资产总额为 243,558 万元,负债总额为
利润总额 8,456 万元,净利润 6,320 万元(以上数据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计)。
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深圳萃华资产总计为 255,238 万元,负债总额为
万元,利润总额 4,525 万元,净利润 3,377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东部支行
(1)担保方式:连带保证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贰亿元整;
(3)担保期限: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
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具体以主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已经由公司第五届第五次董事会及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董事会认为深圳萃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为满足其
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为深圳萃华提供担保支持,有利于经营发展,符
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公司董事会同意
公司为其提供信用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反担保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总额 0 万元(不包含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本次
担保提供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总余额为 77,993 万元,公司对外担保总余
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1.91%,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5.88%。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违规担保。
六、备查文件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