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
们作为湖南正虹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
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一、关于 2022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独立意见
公司取得一定的银行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
的需求;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处置固定资产(房产)的独立意见
本次资产处置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聘请了评估机构对本次拟出售的房产进行
评估,评估机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等原则,对估价对象进行科学、客
观、公正的评估,并出具专业评估报告。本次交易事项有利于盘活公
司闲置资产,有效回笼资金,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且交易定价符合公
开、公平、公正、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资产处置事项,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岳意定 张石蕊 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