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60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或
“韶钢松山”)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赖晓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补选董事情况
近日,公司董事张永生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了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
职务。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宝武集团中南钢铁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南钢铁”)提名赖晓敏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赖晓敏先生简历附后。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核查,赖晓敏先生符合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且赖晓敏先
生担任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
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赖晓敏先生担任非独立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
二、赖晓敏先生再次被提名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关说明
赖晓敏先生于 2012 年 6 月 19 日至 2019 年 6 月 25 日任公司董事,赖晓敏先生离任
公司董事后未满三年,再次被提名为公司董事候选人,主要是考虑赖晓敏先生长期在控
股股东方任职,也曾担任公司董事,对公司治理架构和体系熟悉,工作勤勉尽责、富有
激情,在财务管理、资本运作、风险控制、公司治理和运营等方面积累丰富的管理经验,
尤其在财务管理和企业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的任职经历,将助力公司加快打造成为“以
钢铁为载体的高科技公司”,系公司对赖晓敏先生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的审慎决定。
赖晓敏先生离任公司董事后至今,未买卖公司股票,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
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非独立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
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
求的任职条件,其符合董事人员的任职要求。
考虑赖晓敏先生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的审慎决定,我们同意其再次提名为公司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补选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
起与第八届董事会相同。因只选举 1 名董事,该次股东大会议审议时无需采用累积投票
制。
五、备查文件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赖晓敏先生简历
特此公告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赖晓敏先生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赖晓敏先生简历
赖晓敏,男,1972 年 10 月生,1993 年 7 月参加工作,高级会计师,工程硕士学位
(暨南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历任韶钢财务部会电办科员、结算中心副主任,韶钢财务
部副部长、副部长(主持工作)、部长,韶钢财务负责人、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
韶关钢铁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韶关钢铁董事、总会计师,韶钢松山董事,鄂城钢铁
副总经理(主持工作),鄂城钢铁高级副总裁(主持工作)等职务,2018 年 11 月至 2019
年 5 月任鄂城钢铁总裁、党委副书记,2019 年 5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鄂城钢铁董事、总
裁、党委副书记,2020 年 11 月至今任中南钢铁高级副总裁(2021 年 6 月起兼重庆钢铁
董事)。
赖晓敏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截至目前,
赖晓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赖晓敏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中南钢铁担任高级高级副总
裁,除此之外与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赖
晓敏先生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
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期限尚未届满;(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
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赖晓敏先
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董事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