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7 证券简称:韶钢松山 公告编号:2021-64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时会议,会议决定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星期四)召开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
经本公司董事会审核,认为: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6 日(星期
四)上午 9:15 至 2021 年 12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3:00 中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16 日(星
期四)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1 年 12 月 9 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
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监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高级管
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补选赖晓敏先
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因只选举 1 名董事,该次股东大会议审议时无需采用累积投票制。
本次股东大会补选股东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2 人,且采用
等额选举。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1 年 11 月 30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司《关于补
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公告》。
(1)补选旷高峰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2)补选张刚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于补选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
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
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 备注:该列打勾的栏
议案名称
编码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及通讯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或传
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14 日(星期二)8:0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
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
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二。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皮丽珍,赖万立
地址:广东韶关曲江韶钢松山董事会秘书室
邮编:512123
电话:0751-8787265
传真:0751-8787676
七、备查文件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事项的投票指示:
提案 表决意见 备注:该列打勾
议案名称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备注: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委托人应对“同
意”、“反对”、“弃权”三项表决意见中的一项发表意见,并在相应空格内打“√”,多选
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
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和投票简称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票数
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
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
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
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提案 表决意见 备注:该列打勾
议案名称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的栏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表一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
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
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
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
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年 12 月 16 日下午 3:00。
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
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