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锋电子: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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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767     证券简称:先锋电子         公告编号:2021-441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辛德春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已于
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 3 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速资
金周转,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具体请 详见 2021 年 11 月 30 日刊 登于 《证券 时报 》、 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 3 名监事对此议案进行了表决。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当前资本市场环境、融资时机等因素发生了诸多
变化,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综合考虑公司内外部各种因素,经审慎决策,
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实质影响。该事项相关议案审
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具体请 详见 2021 年 11 月 30 日刊 登于 《证券 时报 》、 巨潮 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事项的公告》。
  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特此公告。
                         杭州先锋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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