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方股份: 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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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489    证券简称:八方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7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
              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1 年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
                                )
事项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监会《关于首
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
国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的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
就本次发行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填
补回报的相关措施;同时,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对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影响分析的假设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不代表公司
对 2021 年度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的判断,不构成对盈利情况的承诺。
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
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成时间仅为公司用于本测算的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际
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为公司用于本测算的估计,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际发行股票
数量和募集资金为准;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是 402,294,845.76
元、372,517,595.77 元,假设 2021 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扣除
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在 2020 年度的基础上按照持
平、涨跌 10%、涨跌 20%分别测算,上述测算不构成盈利预测;
务状况等(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因素,不考虑限制性股票的影响。
  上述假设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
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 2021 年盈利情况的判断,亦不代表公
司对 2021 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
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前提,公司测算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项目
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元)
本次发行股份数量
(股)
期末总股数(股)        120,314,955       125,314,955    125,314,955
假设情形一:2021 年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与上年持平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净利润(元)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372,517,595.77    372,517,595.77 372,517,595.77
者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           3.10              3.10           3.09
股)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           3.10              3.10           3.09
股)
假设情形二:2021 年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较上年增长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净利润(元)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372,517,595.77    409,769,355.35 409,769,355.35
者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          3.10           3.41           3.39
股)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          3.10           3.41           3.39
股)
假设情形三:2021 年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较上年下降 1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净利润(元)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372,517,595.77 335,265,836.19 335,265,836.19
者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          3.10           2.79           2.78
股)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          3.10           2.79           2.78
股)
假设情形四:2021 年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较上年增长 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净利润(元)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372,517,595.77 447,021,114.92 447,021,114.92
者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          3.10           3.72           3.70
股)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          3.10           3.72           3.70
股)
假设情形五:2021 年扣非前及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较上年下降 2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净利润(元)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净利润(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     3.10       2.48    2.47
股)
扣除非经常损益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     3.10       2.48    2.47
股)
  注 1:上述测算不代表公司 2021 年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
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注 2: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
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影响;
  注 3: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经中
国证监会核准的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注 4: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
报规则第 9 条—净资产收益和每股收益率的计算及披露》计算方式计算。
  由于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从投入使用至募投项目投产和产生效
益需要一定周期,在募投项目产生效益之前,股东回报仍然依赖于公
司现有的业务基础,由于公司总股本增加,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将可能
导致公司每股收益指标下降。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当年存在摊薄
公司即期回报的风险。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股本和
净资产将会相应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回报的实现需要一定
周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相关收入、利润在
短期内难以全部释放,可能导致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
标在短期内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股东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详见《八方电气(苏
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第三节 董
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的相关内容。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以及公司从
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详见《八
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第六节 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相关事项”的相关内容。
  五、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
  考虑到本次非公开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回报摊薄的风险,
为保护股东利益,公司承诺采取多项措施保证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
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公司未来回报能力,具体措施如下: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
     ,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及使用、募集资金使用的管理与监
督等进行了详细规定。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将存
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进行集中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并积极配合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
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
法合规性,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利益。
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紧紧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扩大公司
的生产规模,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在资
金的计划、使用、核算和防范风险方面强化管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努力提高资金的使用效
率,完善并强化投资决策程序,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和渠道,加强
成本控制,全面有效地控制公司经营和管控风险,从而增加销售规模
和公司业绩。
  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的投资
回报,公司已经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 号)
                          、《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在《公司章程》中对
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了相应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
策,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研究论证程序和决策机制,健全了公
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监督约束机制。
  公司已制定了《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
明确了股东的具体回报计划,建立了股东回报计划的决策、监督和调
整机制。公司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
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综上,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加速推进募投项目投资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尽快实现项目预期
效益。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推动对股东的利润分配,
保障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效降低原股东即期回报被摊
薄的风险。
  六、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
  为充分保护公司及各投资者的利益,保障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
别出具了相关承诺,具体如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
继续保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越权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
不侵占上市公司的利益。
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
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上市公司或者
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若中国证监会做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新的监管规定,且上
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的,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
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
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
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
监管措施。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具的承诺
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消费活动。
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
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
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
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本人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
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
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
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八方电气(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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