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20 证券简称:天宸股份 公告编号:2021-053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1 年 11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仙霞路 8 号 29 楼天宸股份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叶茂菁先生主持。会议
采用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需要审议议案进行了逐项表决。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65,542,340 99.9024 161,400 0.0974 400 0.000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票 比例
序 票数 票数
号 (%) (%) 数 (%)
关于为控股子公
司申请银行贷款
提供担保暨关联
交易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裘力、卢昱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和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证券法》、
《公司法》、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为合法有效。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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