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钢琴: 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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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1-064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
案》,同意聘任杨小强先生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杨小
强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了解杨小强先生的教育背景、
工作履历和专业能力,独立董事认为:杨小强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具备与其所聘岗位相适应的任职经历、履职能力和
条件。其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家公务员。公司本
次聘任总法律顾问的程序规范,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聘任杨小强先生担任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与本届董事会
一致。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
              杨小强先生个人简历
  杨小强,1986 年 3 月出生,中国籍,中共党员,中山大学民商法硕士学历,
持有专业技术职务及职(执)业资格:法律职业资格、企业法律顾问资格、高级
经济师、中级审计师、基金从业人员资格。曾任职于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在法律事务、风险管控、合规管理、资产重组等方面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小强同志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
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
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国家公务员;其任职资格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与其所聘岗位相适应的任职经历、
履职能力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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