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48 股票简称:华阳股份 编号:2021-067
债券代码:143921 债券简称:18 阳煤 Y3
债券代码:155989 债券简称:18 阳煤 Y4
债券代码:155229 债券简称:19 阳煤 01
债券代码:155666 债券简称:19 阳股 02
债券代码:163962 债券简称:19 阳煤 Y1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七元煤业有
限责任公司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阳泉煤业集团七元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七
元公司”)
。
? 本次担保金额及累计为其担保金额:担保额度为 30 亿元。截至公告日,
公司实际为其担保金额为 0 元。
? 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七元公司不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对外担保概述
七元公司是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股份”或
“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尽快落实项目建设资金,顺利推进矿井项目建设,
公司拟同意七元公司向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申请 30 亿元固定资产贷款,
专项用于七元公司矿井项目建设,贷款期限 15 年(3 年宽限期,即前三年只
付息,第四年开始还本),最终的贷款利率以签订的借款合同为准。公司拟为
本项目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
年。
公司控股股东华阳新材料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阳集团”)以
登记在其名下、实际权益归属于公司的七元公司采矿权为本项目提供抵押担
保。华阳集团届时将根据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的要求,与其签署具体的
担保合同。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为全资子公司阳泉煤业集团七元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国家开发银行贷款
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尚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瓦斯抽采;售电;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
(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科目名称 2020年/2020年12月31日(审计数) 2021年/2021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数)
总资产 178,424.12 209,676.50
总负债 168,470.75 200,072.17
净资产 9,953.38 9,604.33
营业收入 0 345.35
净利润 -32.95 -349.04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为七元公司项目贷款,与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签署的《保证合
同》
保证人:公司。
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
公司为七元公司矿井项目建设 30 亿元借款所偿付债务向贷款人提供担
保,包括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解决的,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自保证人和贷款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七元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有
利于矿井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且风险可控。公司本次担保行为符合中国证监
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损害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子公司,公司本次为七元公
司提供担保有利于矿井项目建设有序推进,且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的决策程
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 0.62 亿元人
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约为 0.26%。
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子公司累计担保余额 2 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比例约为 0.84%,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
《保证合同》
。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西华阳集团新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