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塔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云南
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健之佳”)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
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健之佳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核准云南健
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24
号文)核准,健之佳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250,000 股,
并于 2020 年 12 月 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健之佳首次公开发行前总股本为
上市后,健之佳 2021 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以增发股票的方式
实施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总股本变更为 69,525,82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
股为 52,300,82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7,225,000 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健之佳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共涉及王雁萍、昆明诚德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郝培林、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君度德瑞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高峰
等 25 位股东,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7,539,027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一)权益分派导致的调整
公司 2021 年 5 月 7 日召开了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53,000,000 股为
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 0.3 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 68,900,000
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51,675,000 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 17,225,000
股。
(二)股权激励导致的调整
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29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总额为 530,000 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496,200 股,
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为 33,800 股。
鉴于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司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价格做相
应调整。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额由 530,000 股调整为 689,000
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 496,200 股调整为 645,060 股,预留的限制性
股票由 33,800 股调整为 43,940 股。
公司 7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首次授予激励资格,共计放弃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9,240 股,放弃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入预留授予部分。首
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 645,060 股调整为 625,820 股,均为限售股,预留授予部
分的限制性股票由 43,940 股调整为 63,180 股。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4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数量及价格进行调整的议案》、《关于向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1 年 6 月 1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总股本由 68,900,000 股变更为 69,525,820 股,其
中 有 限 售 条 件 流 通 股 为 52,300,820 股 , 其 中 本 次 限 售 股 上 市 流 通 数 量 为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 25 位股东承诺如下:
(一)公司股东昆明诚德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郝培林、高峰、西
藏山南天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君度德瑞股权投资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昆明饮水思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和聚融益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和聚汇益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和益投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时间方舟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九瑞投
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项红、文薇、罗英辉 14 位股东承诺: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本单位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
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公司内部董事张云鸿,高级管理人员张云鸿、颜文、江燕银承诺:注 1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
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行
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
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外部董事王雁萍承诺:注 2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
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次发行并上市时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以下简称“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六个
月内如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
注1
内部董事张云鸿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换届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张云鸿、颜文于 2021 年 1 月 23 日第
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换届完成后高管换选离任。
注2
公司外部董事王雁萍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换届离任。
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六个月。若发行
人在本次发行并上市后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
对发行价进行除权除息处理。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内部员工股东宫永平、施艳春、赵乔珍、张春华、倪峻峰、纳鹏
远、梁庆民承诺:
“1、自发行人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 25 位股东严格履行了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而影响本次限售
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27,539,027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12 月 01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持有限售股占公司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量 剩余限售股数量
总股本比例 (单位:股)
昆明诚德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瑞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
西藏山南天时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昆明饮水思源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苏州和聚融益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苏州和聚汇益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苏州和益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珠海时间方舟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上海九瑞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
合计 27,594,667 39.69% 27,539,027 55,640
注:剩余限售股数量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未解禁的限售股数量。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2、境内自然人持有股份 26,333,450 -14,553,327 11,780,123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52,300,820 -27,539,027 24,761,793
A股 17,225,000 +27,539,027 44,764,027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7,225,000 +27,539,027 44,764,027
股份总额 69,525,820 0 69,525,820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解禁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并正在执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时所做出的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
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
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对健之佳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上市流通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云南健之佳健康连锁店股份有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曹晋闻
黄 强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