赢时胜: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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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在公司 37 楼会议室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参加了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公司章程》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对公司报告期内
下列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续聘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亚太(集
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严格执行相关审计规程和质量控制制度。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
                   深圳市赢时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朝琳、兰邦胜、李荣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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