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9 证券简称:西藏旅游 公告编号:2021-093号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
购买新奥控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北海新绎游船有限公司100%股权,并采用
询价方式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
公司于2021年9月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
(211680号)
(以下简称“《反馈意见》”),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并提出反馈问题,要求公司就有关
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
交书面回复意见。
收到《反馈意见》后,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就《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
进行研究、讨论及落实,同时对《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修订稿)》等相关披露文件予
以补充更新。鉴于部分问题仍需进一步核查与落实,公司无法在预定时间内向中
国证监会提交书面回复,2021年10月1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延期回复<中国证
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2021-086号)。
目前,公司及中介机构已对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研究、讨论及
落实,现根据《反馈意见》要求对回复内容进行公开披露,详见公司同日通过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西藏旅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
公司将按要求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相关材料。
公司本次交易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其他可
能涉及的核准或备案,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
司将根据该事项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
体为《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上 海 证 券 报》《证 券 日 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藏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