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舜天: 江苏舜天关于公司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2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
                       江苏舜天            公告编号:
                                           临 2021-055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涉案金额:涉案货款金额合计 197,345,587.50 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案判决为一审判决,涉案款项
能否收回及收回金额取决于生效判决及执行结果,后续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故目前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就与四川科为奇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科为奇”)之间的合同
纠纷向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6)。
   二、诉讼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七份((2021)苏
              (2021)苏 0114 民初 4940 号、
                                    (2021)苏 0114 民初 4941 号、
(2021)苏 0114 民初 4942 号、(2021)苏 0114 民初 4944 号、(2021)苏 0114
民初 4945 号、(2021)苏 0114 民初 4946 号),判决主要内容如下:
元及违约金合计 7,043,643.75 元;
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计算的逾期利息;
元;
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川纳兴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四川科为奇追偿;
元,由四川科为奇、四川纳兴承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
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
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风险的提示公告》(公告编
号:临 2021-042)、2021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关于 2021 年半年度计提信用
损失准备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21-049)中,已对相关应收款项存在可能无
法回收的重大风险进行了披露,并计提了相应的损失准备。
   目前,涉案款项能否收回及收回金额取决于生效判决及执行结果,后续结果
尚存在不确定性,故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案
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敬请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ST舜天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