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155 证券简称:川能动力 公告编号:2021-103号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
于 2021 年 11 月 19 日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切实保护投资者权
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川能动力《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公司控股
子公司四川能投节能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所属长垣川能环保能源
发电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川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监管。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全权办理开立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等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 二 ) 审 议 并 通过 了 《 关 于 修订 < 募 集 资 金 管理 办 法 > 的议
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
员基本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针对该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他们认为:该事
项充分结合了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有助于稳定与激励管理人
员队伍,推动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议案。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确定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基本
薪酬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省新能源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