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福建火炬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火炬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电子”或“公司”)2020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要求,对火炬电子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87 号”文核准,火炬电子按照
面值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60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6.00
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59,102.75 万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已于 2020 年 6 月 2 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进行
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0]361Z0045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火炬电子对募集资金采取了
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到账后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
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
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募集资金投入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实际投入募集资 尚未投入募集
序号 募集资金专户项目 总投资额
金 资金
小体积薄介质层陶瓷电容
器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合 计 59,102.75 31,261.72 27,841.03
注:上述金额未包含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及定期存款到期收益净额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
进度的情况下,火炬电子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1 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
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将上述募
集资金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
易。火炬电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时公司独立董事
亦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四、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火炬电子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法规的规定。
根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该笔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
常进行;该笔闲置募集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未通过直接或者间
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也未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
交易;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未超过 12 个月。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