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华药业: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2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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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21-070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在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路 31 号恩华科技大厦 20 楼会议室召
开,会议通知已于会议召开前 10 天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8 名,实到董事 8 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亦列
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孙彭生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就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
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丹麦灵北制药
公司签署<许可协议>的议案》。
  为了加强公司新产品的开发力度,丰富公司在中枢神经治疗领域的产品线,增强公司的
核心竞争力,同意公司与丹麦灵北制药公司(简称“Lundbeck”)就中枢神经领域新药研发合
作事宜进行商谈并签署《许可协议》。
  该议案在董事会的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与丹麦灵北制药公司签署<许可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1)。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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