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围海: 关于公司2020年度年审机构及会计师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1-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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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ST 围海    公告编号:2021-155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年审机构及会计师收到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东浙江围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围海控股”或“控股股东”)及其关
联方占用资金和违规担保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
定,公司股票于2019年5月29日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公司因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以下简称“亚太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孝念、孟红。亚太所对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执业公司年报审计中“未恰当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
意见不恰当”等问题。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意见将调整为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
见,因涉及审计意见调整,公司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第14.3.1条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
                  (深证上〔2020〕1294号)相关要求,公司
将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调查通知书》(甬证调查字201905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如果公司
因此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
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围海股份”)于2021
年11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抄送的《关于对亚太(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李孝念、孟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
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26号)。主要事项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主要内容: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注册会计师李孝念、孟红: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局对你们执业的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围海或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项
目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我局发现你们在执业中存在以下问题:
  一、未恰当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ST围海于2020年8月21日对外披露失
去对子公司上海千年城市规划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年设计)的控
制。自2020年5月份起,公司因改选千年设计董事会遇到阻碍,及未能获取千年
设计2020年4月份以来的财务资料等事项,于8月20日判定对千年设计失去实质性
控制。你所在2020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未合理判断千年设计失去控制的时点,错误
将该时点识别为2020年1月1日,导致未恰当识别和评估因财务报表合并范围错误
而形成的2020年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以上事项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
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
险》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对财务
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二、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不恰当。千年设计为公司2019年年报重要子公
司,且2020年生产经营正常。2019年千年设计的营业收入占*ST围海合并营业收
入比例为22.43%,营业利润占合并营业利润比例为64.72%。2020年*ST围海财务
报表存在未以控制为基础合并子公司千年设计失去控制前财务数据的重大错报。
该重大错报事项影响*ST围海2020年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等多个科目,符合《中
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1502号—在审计报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五条第二款第
(一)项关于构成广泛性“不限于与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产生影响”
的认定。你所就千年设计失去控制的事实获取了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但未合
理判断公司以上重大错报事项对2020年财务报表构成重大且广泛的影响,导致发
表的关于*ST围海2020年财务报表审计意见不恰当。
  ......”
     二、风险提示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于2019年5月29日开市起被实
行其他风险警示。根据亚太所对违规担保和资金占用事项出具的专项意见,公司
违规担保余额为72,022.37万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余额
为80,977.79万元,其中18,385万元为控股股东关联方通过公司项目部工程借款
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剩余62,592.79万元系违规担保事项资金划扣转为资金占
用。
《调查通知书》(甬证调查字201905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如果公司
因此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且违法行为属于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
存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以下简称“亚太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孝念、孟红。亚太所对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根据本次决定书指出的亚太所在
执业公司年报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意见将调整为否定意见或
无法表示意见,因涉及审计意见调整,公司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2020年修订)第14.3.1条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关于发布<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的通知》
                      (深证上〔2020〕1294号)相关要
求,公司将被继续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和亚太所取得联系,公司将积极配合亚太所按照《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要求,
在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完成整改事项。
     四、报备文件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1】26号)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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