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1-124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 国 证 券 报》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3)。
鉴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仲婷、黄康离职,
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19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1.60 万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 8.46 元/股。
鉴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仲婷、黄康、马骁
峰和翁晓燕离职,已不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根据《杭
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
定,公司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8.00 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回购价格为 20.41 元/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46,647,900 股变更为 246,551,900 股;
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 246,647,900 元变更为 246,551,900 元。由于公司本次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份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
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公司申报债权,并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
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
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
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
续实施。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根据我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相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