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58 证券简称:电魂网络 公告编号:2021-125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符合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激励对象共 13 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30
万股,约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0.0377%。
? 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
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的议案》,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核实<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司内部OA平台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
的任何异议。2019年5月7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有关事项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
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371.10万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
至243,711,000股。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47万股,公司股本总额增加
至244,181,000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条件成就暨上市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情
况
(一)限售期即将届满的说明
根据本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2019年12月26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
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符合解除限售
条件后可申请解除限售所获总量的30%。本次拟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9年12
月6日、登记日为2019年12月26日,限售期为2019年12月26日-2021年12月26日,该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二)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说明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
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
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限售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
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
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解除限售条件。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解
业绩考核目标 公司业绩成就情况:
除限售期
定比2018年,2019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净利润,并剔除公司本次激励计
于10%;
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
定比2018年,2020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数值为404,807,229.73元,相比
于20%;
定比2018年,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条件已达到考核目标。
于30%。
注:以上“净利润”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剔除公司本激励计
划所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情况:
考核指标完成情况S≥80分或者实
根据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激励对
际业绩承诺完成情况P≥80%,其
象上一年度绩效考核达标。
个 人 本 次计 划解 除 限售额 度 的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设定的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19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
除限售相关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情况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
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3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9.30 万股,约占公司目前
股本总额 24,672.29 万股的 0.0377%。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
售的激励对象及股票数量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 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
序号 姓名 职务
量(万股) 股票数量(万股) 股票数量(万股)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13 人)
四、独立董事意见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不得解除
限售的情形;
业绩条件与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条件等),其作为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
资格合法、有效;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及《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事宜进行表决;
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限售期届满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符合解除限售资格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拟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了审核,认为:获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 13 名激励对象第二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电魂网络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
就,符合《激励管理办法》及《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
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个限售期届满后,由公司为符合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七、备查文件
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 2020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