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89 证券简称:航天彩虹 公告编号:2021-074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1]2806 号)
(以下简称“批
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83,818,805 股新股。
公司本次实际发行新股数量为 42,240,259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
价格为 21.5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10,699,997.40 元,扣除各项发行
费 用 7,407,773.81 元 ( 不 含 增 值 税 ) 后 , 实 际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通合伙)2021 年 11 月 2 日出具了《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
告》(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745 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拟授权公司董事长胡梅晓与保荐机构中
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订《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1: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2:彩虹无人机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户仅用于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相关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
作其他用途。
《支付结算办法》
《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
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
和乙方应积极配合丙方的调查和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
有关专户的资料。
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以孰低为原则),甲方及乙方应及时以传真及
/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大违规情况或者重大风险的,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时向甲方、乙方通
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
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或丙方可以要求甲
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
依法销户或经各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四、备查文件
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致同验字(2021)第 110C000745 号)
特此公告
航天彩虹无人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