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9 证券简称:奥翔药业 公告编号:2021-046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下特定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前,LAV Bridge (Hong Kong) Co., Limited(以下简称“LAV
Bridge”)持有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股
份 10,08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51%;LAV Bridge 的一致行动人上海礼安
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礼安”)持有公司股份 4,03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0%。上述股东所持有股份来源均来自 IPO 前取得股份及
上市后通过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LAV Bridge 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礼安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交易日
后的 6 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4,112,000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4.91%(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其中:采取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 90 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股份总数的 2%。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接到股东 LAV Bridge (Hong Kong) Co., Limited
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礼安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IPO 前取得:6,000,000
LAV Bridge (Hong 股
Kong) Co., 5%以下股东 10,080,000 3.51% 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
Limited 股 本 取 得 : 4,080,000
股
IPO 前取得:2,400,000
上海礼安创业投 股
资 中 心 ( 有 限 合 5%以下股东 4,032,000 1.40% 上市后资本公积金转增
伙) 股 本 取 得 : 1,632,000
股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一致行动关系形成原因
LAV Bridge 的实际控制人为
LAV Bridge (Hong
Kong) Co., Limited
人为陈飞,就公司的投资两人
第一组
上海礼安创业投资 为一致行动人, LAV Bridge 与
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礼安为关联股东。
合计 14,112,000 4.91% —
LAV Bridge 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礼安自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减持合
计划减持 计划减 竞价交易 拟减持股 拟减持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理价格
数量(股) 持比例 减持期间 份来源 原因
区间
LAV Bridge
不超过: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2021/12/1~ 按市场 IPO 前取得 自身运
(Hong Kong)
Co., 股 资本公积金 需求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Limited 转增股本
上海礼安创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 IPO 前取得
业投资中心 不超过: 自身运
不超过: 4,032,000 股 2021/12/1~ 按市场 股份及通过
(有限合伙) 4,032,000 营管理
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 需求
转增股本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
量进行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相关股东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
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LAV Bridge 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礼安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和间
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在本单位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内不减持奥翔药业股份。
减持价格。若于承诺的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票,
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如发行人期间有派息、
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情况的,则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减持方式。锁定期届满后,本单位拟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
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减持数量。在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结束后的两年内,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
过本次发行前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50%;在其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两
年后,其减持公司股票时的减持方式应符合法律法规和交易所规则的有关规定。
减持期限。本单位减持时将提前五个交易日通知奥翔药业并由其提前三个
交易日予以公告。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本次减持计划系 LAV Bridge 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礼安根据自身运营管理需
求自主决定,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上市公司股价等因素选
择是否实施减持计划,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
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上述计
划减持期间,公司将督促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奥翔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