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对公司以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公司
提交相关事项的资料,经审慎分析,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有
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专业素养等情况并参考公司提名委员会的意见,未发现吴劭敏先生任职资格有违
反《公司法》、
《公司章程》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综上,我们同意提名吴劭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关于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是基于公司发展的合理需要。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王浩、崔勇、孔慧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