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应付款项核销管理制度
中国·泉州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应付款项核销管理制度
目 录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应付款项核销管理制度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应付款项核销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应付债务管理,
进一步完善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使相应的财务报告能更全面、准确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政策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级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应付债务是指应付款项(包括应付款项、其他应付款
项、合同负债、长期应付款、预收款项等)。
第四条 公司进行债务核销处置,应当在对其组织认真清理调查的基础上,
取得合法证据,具体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证据,社会中介机构的法律鉴证
或公证证明以及特定事项的公司内部证据等。
债务核销依据下列证据进行确认:
销执照的证明或者政府部门责令关闭的文件等有关资料;
取得相关法律文件;
决书、裁定书;或者虽然败诉但因无法执行被裁定终止执行的,应当取得法院终
止裁定等法律文件;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应付款项核销管理制度
第二章 债务核销程序
第五条 公司清查出来的应核销债务,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处理:
和事实;
务核销提出处理意见。
第六条 总经理办公会对核销债务的审批权限及程序:
同一个会计年度内累计核销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 1%
(含本数)的债务核销;
定申报,财务总监、分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实施。书面
报告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核销数额和相应的书面证据;
(2)处理意见。
第七条 董事会对核销债务的审批权限及程序:
计年度内累计核销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合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 1%(不含本数)
的债务核销;
面报告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实施。书面报告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总经理办公会决策意见;
(2)核销数额和相应的书面证据;
(3)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4)董事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书面材料。
-2-
南威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应付款项核销管理制度
第八条 股东大会对核销债务的审批权限及程序:
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书面报告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决策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2)核销数额和相应的书面证据;
(3)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第九条 公司应按照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定期对各项债务进行全面清理
核实,对达到核销条件的应付款项及时进行核销。
第三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中心提出修订意见,最后修订权和解释权归公司
董事会。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开始执行。本制度执行前公司制
定的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规定的内容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