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华天酒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过审慎、认真的核查和监督,现就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 2021 年第七次临时会议有关议案及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子公司股权及债权公开挂牌转让形成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
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关于子公司股权及债权公开挂牌转让形成关联交易的议
案》,并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公司通过公开挂牌竞价的方式转让全资子公
司湘潭华天大酒店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相关债权,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
提升公司资产流动性和运营效率,符合公司轻资产运营的战略发展方向。关联方
湖南兴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受让该股权及债权,交易程序合法合规,价格公平合
理。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方董事履行了回避表决程序,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认为本次转让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股权及债权转让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
冯建军 赵宪武 赵晓强 张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