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新材: 晨光新材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1-11-2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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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5399        证券简称:晨光新材            公告编号:2021-049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价格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2021 年 11 月 23 日、2021 年 11 月 2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
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
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 年 11 月 22 日、2021 年 11 月 23 日、
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
询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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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公司主要产品 KH-550(γ-氨丙基三乙氧基硅烷)、CG-202(γ-氯丙基三
乙氧基硅烷)、KH-560(γ-(2,3-环氧丙氧)丙基三甲氧基硅烷)、CG-Si69
(双-[γ-(三乙氧基硅)丙基]-四硫化物)、CG-171(乙烯基三甲氧基硅烷)
近期平均售价和今年 9 月份平均售价相比有较大幅度上涨,但价格波动可持续性
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另原材料价格变动等不确
定因素也会对公司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投资建设“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项目”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11 月
体《上 海 证 券 报》、《中 国 证 券 报》、《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上披露了《江
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年产 2.3 万吨特种有机硅材料
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7)。该项目已取得备案通知书,环评、安
评、能评手续正在办理过程中,能否成功办理具有不确定性风险。该项目具有一
定的建设周期,如未来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将会对公司收入、利润的实现造成不确
定性影响。该项目预计短期内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投资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者自筹资金,投资支出可能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或负债增
加导致相关财务风险的增加。本次投资建设后续能否与新建项目所在地政府签订
投资协议及能否按计划进行投资建设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
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
了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
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
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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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回购、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未发现存在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
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未发现存在涉及市场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连续三个交易日(2021 年 11 月 22 日、2021 年 11 月 23 日、
交易风险。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 海 证 券 报》、《中 国 证 券 报》、《证
券时报》、《证 券 日 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
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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