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
之专项核查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水致远”或“评估机构”)接受上海普丽
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丽盛”)委托,担任普丽盛重大资产置换、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评估机构。普丽盛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
中心下发的《关于上海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1〕030020 号,
以下简称“第二轮审核问询函”),对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中所涉及评估机构的有关问题
进行了认真分析与核查,现就有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如无特别说明,本核查意见中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草案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
或简称具有相同的含义。本回复中任何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表格所列数值总和不符,
如无特殊说明则均为采用四舍五入而致。
问题 2.回复文件显示,(1)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为标的公司第一大及第二大
客户,报告期内收入占比分别为 94.35%、96.50%、96.40%、99.62%;字节跳动为
标的公司第一大终端客户,2018 年、2019 年、2020 年收入占比分别为 56.99%、
议,应至少提前 12 个月通知对方,对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根据标的公司与中国联
通签订的业务协议,如需提前终止协议,应至少提前 6 个月或四周书面通知对方;
(3)A7、A8、A9、A10、A11、A12 等在建数据中心预计上电率于 2023 年至 2025
年期间陆续达到 90%以上,从交付至满负荷所需时间均为 24 个月;(4)A1、A5、
A2 数据中心目前整体机柜使用率已基本满负荷,报告期内销售单价基本稳定,预测
未来年度销售单价按现有水平保持稳定。
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1)2021 年 1-6 月标的公司终端客户的具体情况;(2)
结合报告期内第一大及第二大客户收入占比、客户集中原因、终端客户集中度及具
体情况、业务协议内容、续约风险、协议提前终止风险、对未来持续经营能力影响
等,进一步对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进行充分风险提示;(3)结合标的公司与中国
电信、中国联通签署的各个数据中心相关业务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签署时间、机柜电量及数量、提供服务具体内容、合同单价、履行期限、交付安排、
机柜数量及单价的调整机制、协议提前终止及续期安排等,进一步论证并披露预测
期内上电率、单价预测依据的充分性及合理性;(4)A1、A2、A5 等数据中心开始
上电时间较早、平均机柜电量较低,结合相关业务协议中关于价格调整条款(如有),
披露未来销售单价是否存在下调的风险,申请文件中预测上述数据中心未来年度销
售单价按现有水平保持稳定是否合理、谨慎。
请独立财务顾问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请会计师对事项(1)(2)核查并发表明
确意见,请评估师对事项(3)(4)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事项
(一)结合标的公司与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签署的各个数据中心相关业务合作
协议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时间、机柜电量及数量、提供服务具体内容、
合同单价、履行期限、交付安排、机柜数量及单价的调整机制、协议提前终止及续
期安排等,进一步论证并披露预测期内上电率、单价预测依据的充分性及合理性
体内容
润泽科技与中国电信北京分公司、中国联通河北分公司签订的国际信息云聚核
港(ICFZ)12 个数据中心的相关业务合作协议的具体内容如下:
合同
协议终
序 名称 提供服务具 签署 机柜 机柜 合同单价、机柜数量 履行
甲方 交付安排 止、续期
号 及编 体内容 时间 电量 数量 及单价的调整机制 期限
安排等
号
“BJSG 双方利用各 A1 数 于协议签署后 15 个工 结算价格:5800-6000 任何一方
S1406
中国 自的资源, 据中 作日内完成 A1 数据中 元/月.个(20A)。 不得无故
电信 000” 合作建设运 心 M4 心 M4 模组第 2 层所有 双方同意制定价格协 至 终止,如
.29
分公 业务 务机房。甲 第1 验收通过后正式交付 期对机架结算费重新 4.28 止,应至
司 合作 方负责润泽 层、 机房;于协议签署后 测算,结算价格参照 少提前 12
协 机房电信专 第2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 A1 当时的市场情况而 个月通知
合同
协议终
序 名称 提供服务具 签署 机柜 机柜 合同单价、机柜数量 履行
甲方 交付安排 止、续期
号 及编 体内容 时间 电量 数量 及单价的调整机制 期限
安排等
号
议》 区的 IDC 层第 3 数据中心 M4 模组第 1 定。 对方,对
“BJSG 的业务经营 层, 层和第 3 层所有机房 方有权要
S1723 工作,负责 共计 的建设,经甲方验收 求赔偿损
N00” 个
与用户签约 房。
《IDC
并依据协议
业务
约定向润泽
合作
科技结算费
补充
用。润泽科
协议
技提供 IDC
十》
数据中心服
“BJSG
务(A1 数
S1406
《IDC 有机房的建设,经甲
业务 A1 数 方验收通过后正式交
合作 据中 付机房;于协议签署
结算价格:5800-6000
补充 16A 心 M2 后 135 个工作日内完
元/月.个(20A) ;
协 、 模组 成 A1 数据中心 M2 模 至
.28 (16A) ;超过 20A 电
“BJSG 各占 层, 建设,经甲方验收通 4.28
S1723 量的,按照 200 元/A
N00”
个 工作日内完成 A1 数据
《IDC
中心 M2 模组第 3 层、
业务
第 4 层所有机房的建
合作
设,经甲方验收通过
补充
后正式交付机房。
协议
十》
A1 数
据中
心 M1 1、标准结算价格:
“BJSG 模 7300 元/月.个
S1602 组、 (20A,机房等级
于协议签署后 10 个工
N00” 作日内完成 A1 数据中
组、 的,按照 200 元/A 叠 至
《IDC 2016.3 心 M1、M3 和 M4 模
业务 .1 组所有机房的建设,
组第 4 2、租电分离结算价 4.28
合作 经甲方验收通过后正
层3 格模式:2300 元/月.
协 式交付使用。
号机 个,客户需与润泽科
议》 房, 技签署用电协议;
共计
个
“BJSG A1 数
S1811
据中 结算价格:6900 元/
N00” 心 M5 月.个(25A) ; 5900 至
.18 定
业务 组, 过 20A 电量的,按照 5.3
合作 计 200 元/A 叠加计算。
补充 189 个
合同
协议终
序 名称 提供服务具 签署 机柜 机柜 合同单价、机柜数量 履行
甲方 交付安排 止、续期
号 及编 体内容 时间 电量 数量 及单价的调整机制 期限
安排等
号
协议
十
三》
“BJSG
S1806
N00” A2 数 结算价格: 5800-
《IDC 据中 5900 元/月.个
至
业务 2018.5 未约 心, (20A) ; 6700-6900
合作 .2 定 计 元/月.个(25A) ;超
补充 3737 过 20A 电量的,按照
个 200 元/A 叠加计算。 终止,如
协议
中国 需提前终
十
电信 止,应至
二》
北京 少提前 12
“BJSG
分公 S1811 个月通知
司 923CG A2 数 对方,对
N00” 在 2014 年 据中 结算价格:6900 元/ 方有权要
《IDC 心 M1 月.个(25A) ; 5900 求赔偿损
业务 2018.7 未约 失。
合作 .18 定
BJSGS1406 组, 过 20A 电量的,按照 5.3
补充 216C0000 计 200 元/A 叠加计算。
协议 《IDC 业务 893 个
十 合作协议》
三》 的基础上,
“CU12 新增 A2 数 A2 数
-1301- 据中心大楼 据中
技提供 IDC 2019.7 未约 301、 月.个(27A);超出
数据中心服 .24 定 302、 电力按照 200 元/A 叠
业务 11.30 终止,应
务 303 机 加计算。
合作 房, 至少提前
中国 协 计 6 个月书
联通 议》 428 个 面通知对
河北 “CU12 方。合同
A2 数
分公 -1301- 履行期届
据中
司 2019- 满前一个
心 M1
至 协商续签
《IDC 2020.4 未约 401、 月.个(27A);超出
业务 .9 定 402、 电力按照 200 元/A 叠
合作 404 机 加计算。
补充 房,
协议 计
一》 488 个
“BJSG A3 数 任何一方
在 2014 年 25A
S1902
中国 051CG (可 结算价格:5900 元/
N00” 订的 心 M2 终止,如
电信 根据 月.个(20A) ; 6900 至
的 BJSGS1406 2019.1 模 需提前终
《IDC 216C0000 .1 组, 止,应至
分公 需求 过 20A 电量的,按照 12.31
业务 《IDC 业务 计 少提前 12
司 定 200 元/A 叠加计算。
润泽 合作协议》 3000 个月通知
制)
的基础上, 个 对方,对
合作
合同
协议终
序 名称 提供服务具 签署 机柜 机柜 合同单价、机柜数量 履行
甲方 交付安排 止、续期
号 及编 体内容 时间 电量 数量 及单价的调整机制 期限
安排等
号
补充 新增 A3 数 方有权要
协议 据中心大楼 求赔偿损
十 用于业务合 失。
六》 作,润泽科
“BJSG 技提供 IDC
S1922 数据中心服
N00” 据中
《IDC 结算价格: 5900 元/
心 M1
业务 月.个(20A) ; 6900 至
.30 组,
合作 过 20A 电量的,按照 12.31
计
补充 200 元/A 叠加计算。
协议 个
十
九》
结算标准(含基础运
任何一方
A5 数 维) : 6000 元/月.个
不得无故
据中 于甲方书面确认机房 (20A) ; 5500 元/月.
“BJSG 终止本协
心 M1 详细设计方案后于 个(16A) ;5000 元/
S1709 议,如需
模 2017 年 5 月 1 日前完 月.个(13A) ;4500
N00” 在 2014 年 组、 成首批机房建设,于 元/月.个(10A) 。
至 止,应至
《IDC 4 月 29 日签 2017.5 未约 M2 模 2017 年 6 月 1 日前完 结算标准(含基础运
业务 订的 .4 定 组、 成第二批机房建设, 维与客户 IT 现场维护
合作 BJSGS1406 M4 模 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 服务) : 6300 元/月.
对方,经
协 216C0000 组, 前完成剩余机柜的交 个(20A) ; 5800 元/
双方协商
中国 议》 《IDC 业务 共计 付,经甲方验收通过 月.个(16A) ;5300
一致可以
电信 合作协议》 4400 后正式交付使用。 元/月.个(13A) ;
提前终
北京 的基础上, 个 4800 元/月.个
止。
分公 新增 A5 数 (10A) 。
司 “BJSG 据中心大楼 任何一方
S1811 用于业务合 不得无故
N00” 技提供 IDC 据中 结算价格: 5900 元/ 需提前终
《IDC 数据中心服 心 M5 月.个(20A) ; 6900 至 止,应至
业务 务 2018.7 未约
合作 .18 定
组, 过 20A 电量的,按照 5.3 个月通知
补充 计 200 元/A 叠加计算。 对方,对
协议 189 个 方有权要
十 求赔偿损
三》 失。
在 2014 年
“BJSG 4 月 29 日签 任何一方
S1812 订的 不得无故
中国 N00” 216C0000 20A A6 数 结算价格: 5900 元/ 需提前终
《IDC 《IDC 业务 于 2018 年 10 月 31 日
电信 ,可 据中 月.个(20A) ; 6900 至 止,应至
业务 2018.7 前完成基础设施投资
合作 .30 建设,并向甲方交
分公 的基础上, 需求 7112 过 20A 电量的,按照 7.29 个月通知
补充 付。
司 新增 A6 数 定制 个 200 元/A 叠加计算。 对方,对
协议 据中心大楼 方有权要
十 用于业务合 求赔偿损
四》 作,润泽科 失。
技提供 IDC
合同
协议终
序 名称 提供服务具 签署 机柜 机柜 合同单价、机柜数量 履行
甲方 交付安排 止、续期
号 及编 体内容 时间 电量 数量 及单价的调整机制 期限
安排等
号
数据中心服
务
“BJSG 任何一方
S1922
结算标准: 不得无故
N00” 机架包电模式:6900 终止,如
《IDC 元/月.个(25A) ; 需提前终
业务 8300 元/月.个 至 止,应至
.30
合作 单价 200 元/A.月,限 12.31 个月通知
补充 在 2014 年 25A 至 32A 之间,如 对方,对
协议 4 月 29 日签 超出 32A 双方另行协 方有权要
十 订的 商。 求赔偿损
九》 BJSGS1406 失。
《IDC 业务 A18
数据 议及相关
合作协议》
中国 中心 补充协议
及 2018 年
电信 二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至 的有效补
签署的《战
北京 32A 六 2021 年 3 月 30 日分批 充,与原
略合作协
分公 “BJSG 层, 交付 协议及相
议》的基础
司 S20111 计 关补充协
上,新增
N00” A18 数据中
个 针对字节跳动客户结 等法律效
《IDC 心大楼用于
算标准: 8000 元/月. 至 力,未尽
业务 业务合作, 2020.8
合作 润泽科技提 .3
月.个(75A);26800 12.31 原协议及
补充 供 IDC 数
元/月.个(100A)。 相关补充
协议 据中心服务
协议执
二 行。与原
十》 协议及相
关补充协
议有冲突
的地方,
以本协议
为准。
交付排期从 2021 年 6 是对原协
在 2014 年 月 30 日前至 2022 年 1 议及相关
订的 在协议约定的交付期 的有效补
“BJSG BJSGS1406 限内,甲方应按乙方 充,与原
S20111 216C0000 通知的验收时间与乙 协议及相
A7、 结算标准:
N00” A8 数 机架包电模式:5900
中国 合作协议》 (可 收,如果乙方未能按 议具有同
《IDC 及其他补充 据中 元/月.个(20A) ;
电信 根据 时交付或者提供的机 至 等法律效
业务 协议的基础 2020.8 心, 6900 元/月.个
合作 上,新增
.3 共计 (25A) ;8300 元/月.
分公 需求 甲方要求或约定给甲 8.2 事宜仍按
补充 A7、A8 数 12000 个(32A) ;超过 20A
司 定 方造成损失的,乙方 原协议及
协议 个机 电量的,按照 200 元
据中心大楼 制) 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 相关补充
二十 柜 /A.月叠加计算。
用于业务合 成的一切损失。 协议执
二》 作,润泽科 如因受不可抗力原因 行。与原
技提供 IDC 影响,发生交付延期 协议及相
数据中心服 的,在未造成甲方损 关补充协
务 失或导致甲方客户向 议有冲突
甲方主张赔偿的前提 的地方,
合同
协议终
序 名称 提供服务具 签署 机柜 机柜 合同单价、机柜数量 履行
甲方 交付安排 止、续期
号 及编 体内容 时间 电量 数量 及单价的调整机制 期限
安排等
号
下,双方可另行协商 以本协议
交付期限。 为准。
交付排期从 2021 年 12 是对原协
月 30 日至 2022 年 4 议及相关
在 2014 年 月 30 日分批交付。 补充协议
订的 限内,甲方应按乙方 充,与原
“BJSG BJSGS1406 通知的验收时间与乙 协议及相
S2017 216C0000 方共同对机房进行验 关补充协
《IDC 业务 A10、 结算标准:
N00” 合作协议》 A11 机架包电模式:5900
中国 (可 时交付或者提供的机 等法律效
《IDC 数据 元/月.个(20A) ;
电信 及其他补充 根据 房或配套设施不符合 至 力,未尽
业务 协议的基础 2021.6 中 6900 元/月.个
合作 .8 心, (25A) ;8300 元/月.
分公 上,新增 需求 方造成损失的,乙方 6.7 原协议及
补充 共计 个(32A) ;超过 20A
司 A10、A11 定 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 相关补充
协议 12544 电量的,按照 200 元
数据中心大 制) 成的一切损失。 协议执
二十 个 /A.月叠加计算。
楼用于业务 如因受不可抗力原因 行。与原
四》 合作,润泽 影响,发生交付延期 协议及相
科技提供 的,在未造成甲方损 关补充协
IDC 数据中 失或导致甲方客户向 议有冲突
心服务 甲方主张赔偿的前提 的地方,
下,双方可另行协商 以本协议
交付期限。 为准。
结算标准:
机架包电模式:20A 甲方有可
以内,含税价 证明的合
基础运维服务,税率 要求提前
A2 数 6%) ,20A 以上部 终止部分
据中 分,含税报价 260.00 或全部服
润泽科技为 心 元/月/A(含基础运维 务,应提
甲方提供 1414 服务,税率 6%) 。 前四周向
“CU12 IDC 基础设 架, 电费单独计量模式: 乙方提出
-1301- 施服务 A-3 数 含 PUE 平均每度电价 书面申
中国 6” 交付排期从 2022 年 4
架等) ,用 3000 内,含税报价 将按照经
联通 《IDC 月 30 日至 2022 年 11 至
于甲方 IDC 2019.1 未约 架, 5,386.00 元/月/架(含 乙方书面
业务拓展。 .1 定 A-9 数 基础运维服务,税率 同意的终
分公 设施 按甲方客户需求分批 12.31
甲方租用 据中 6%,报价为电费,不 止时间终
司 服务 上架。
A2、A3、 心 包含机架费 2,300.00 止该项服
框架 A9、A12 数 6500 元/月/架) ,20A 以上 务,甲方
协议 据中心标准 架, 部分,含税报价 按照终止
书》 机架,按甲 A12 270.00 元/月/A(含基 日期向乙
方客户需求 数据 础运维服务,税率 方付清服
分批上架 中心 6%) 。 务费。合
架 销售变化或政府资费 届满前一
调整,合同中所述资 个月,双
费发生变动,经双方 方协商合
协商一致后,甲方按 同续签事
照新的资费标准向乙 宜。
方支付服务费用,并
合同
协议终
序 名称 提供服务具 签署 机柜 机柜 合同单价、机柜数量 履行
甲方 交付安排 止、续期
号 及编 体内容 时间 电量 数量 及单价的调整机制 期限
安排等
号
以补充合同的方式体
现。
(1)业务合作协议的签署时间、提供服务具体内容、履行期限、协议提前终止
及续期安排
按照润泽科技与中国电信北京分公司、中国联通河北分公司签订的业务合作协
议,双方利用各自的资源,合作建设运营 IDC 业务机房。中国电信北京分公司、中
国联通河北分公司负责拓展市场、与用户签约并依据协议约定向润泽科技结算费用,
润泽科技提供基础设施(IDC 机房及 IDC 机架)和 IDC 运维服务。
根据润泽科技与中国电信北京分公司的合作协议的约定:经双方同意,协议期
满后可续约。对协议终止的约定为:任何一方不得无故终止本协议,如需提前终止,
应至少提前 12 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
根据润泽科技与中国联通河北分公司的合作协议的约定:本合同履行期限届满
前一个月,双方协商合同续签事宜。对协议终止的约定为:甲方有可证明的合理原
因,要求提前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应提前四周(框架协议书)或六个月(补充协
议)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同意后,将按照经乙方书面同意的终止时间终止该
项服务,甲方按照终止日期向乙方付清服务费。
在具体业务合作过程中,双方另外再签署 IDC 业务相关业务补充协议,补充协
议的签署时间一般在后续数据中心建设投产前。
润泽科技与中国电信北京分公司和中国联通河北分公司 IDC 业务合作协议、补
充协议及 IDC 基础设施服务框架协议书均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目前均在合同有
效期内,正常履行中,对甲乙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在与中国电信北京分公司和
中国联通河北分公司等客户多年的业务合作中,合作双方均按业务合作协议约定执
行,未发生违约、纠纷、诉讼等情形。
润泽科技与重要客户的合作关系具有一定的历史基础,润泽科技与中国电信北
京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期间一般为 15 年,与中国联通河北分公司签订的合同期限一般
为 10-15 年,合同期限较长。协议都有合同续期或终止的相关安排条款,均约定任何
一方不得无故终止协议或任何一方欲解除协议,应经对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解除协议
等措施。
中国电信北京分公司等电信运营商通过与润泽科技进行合作,获取润泽科技后
续稳定的扩容能力和合作运营机柜数量也是电信运营商 IDC 业务持续稳定增长的重
要保证。中国电信北京分公司等电信运营商通过与润泽科技的合作可以获得稳定的
收益,双方合作具有较强的粘性。
因此,相关业务合作协议约定的提供服务内容、履行期限、协议提前终止及续
期安排对预测期内上电率、单价预测提供了充分合理的依据。
(2)业务合作协议的交付安排、机柜数量及预测期内上电率预测
润泽科技的国际信息云聚核港(ICFZ)在建数据中心 A7、A8、A10、A11 已与
中国电信北京分公司签署了 IDC 业务合作协议,A9、A12 已与中国联通河北分公司
签署了框架协议,并对各数据中心已有明确的交付计划。依据交付计划,各数据中
心将分批交付,在交付后陆续上电。约定交付时间、数量及预测上电情况如下表:
约定交付
数据中 预测开始上电 上电率至 50% 上电率至
约定交付时间 数量 满负荷时间
心名称 时间 时间 70%时间
(架)
A-7 数
据中心
A-8 数
据中心
A-11 数 2022.1.30 1,856
据中心 2022.2.28 1,856
A-10 数 2022.2.28 1,856
据中心 2022.3.30 1,856
A-9 数 2022.4.30 1,856 2022 年 4 月 2022 年 12 月 2023 年 5 月 2024 年 3 月
据中心 2022.6.30 1,856
A-12 数 2022.7.31 1,856
据中心 2022.9.30 1,856
注:A7 数据中心已按约定交付时间全部交付完毕;A8 数据中心约定交付时间与实际交付情
况基本一致。
由于标的公司与电信运营商签订的合同中仅约定交付时间,未约定具体的上电
机柜时间、数量,本次上电率预测主要结合约定的机柜交付时间,参照标的公司历
史年度已投产运营数据中心的上电速度、综合考虑市场需求,对爬坡速度进行预测。
上述数据中心从开始上电至满负荷运行时间均为 24 个月,主要是考虑到已经满负荷
运营的 A2、A5、A6 数据中心爬坡时间分别为 22、18、25 个月,平均为 21.7 个月
(A1 由于属于首个数据中心,尚在摸索阶段,爬坡期过程较长,不具有参考性,未
予以考虑),本次预测基于谨慎性考虑,将满负荷运营时间预测为 24 个月。
具体上电率的安排上,由于 2021 年拟交付的 A7、A8 数据中心已有部分意向客
户,且 A7、A8 交付前期,标的公司其他已交付的数据中心已基本上满,标的公司
可上电机柜数量较少,因此预测 A7、A8 前期爬坡速度较快,开始上电至上电率达
A10、A11、A12 数据中心考虑到交付数据中心数量较多,爬坡速度预测慢于 A7、
A8 数据中心,开始上电至上电率达 50%时间预测为 8 个月,上电率达 70%的时间为
预测为 13 个月。各数据中心上电率预测符合标的公司的业务特点,具有合理性、谨
慎性。
(3)业务合作协议的机柜电量及数量、合同单价及预测期内单价预测
润泽科技主营数据中心业务,预测期内单价主要根据已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进
行预测。
①评估基准日存量满负荷运营数据中心单价的预测
存量数据中心 A1、A5、A2 数据中心目前整体机柜使用率已基本满负荷,机柜
租赁期限均较长,各数据中心上电以来均按业务合作协议约定的单价执行,未来年
度销售单价按现有水平保持稳定进行预测。
②评估基准日存量未满负荷运营数据中心单价的预测
存量数据中心 A3、A6、A18 数据中心有较为明确客户和上电计划,根据预计
的客户上电计划数量和单机柜功率,按签订的合同单价进行预测。
③评估基准日在建数据中心单价的预测
在建数据中心 A7、A8、A11、A9、A10、A12 数据中心,润泽科技已与电信运
营商签订了补充协议或框架协议,对资费标准进行了约定。在对历史年度机柜开通
电量和变化趋势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规划机柜功率和业务合作协议约定的资费
对单价进行预测。
在建数据中心根据不同客户的需求会存在多种不同功率的机柜,即不同数据中
心机柜电量分布情况存在差异,鉴于评估基准日具体上电机柜电量尚不能明确,单
价预测时综合考虑设计机柜电量及业务合同协议约定机柜电量,选择 20A、25A、
价,预测平均机柜电量和数量在设计机柜电量和合同约定机柜电量范围内。具体情
况如下:
设计机柜 设计机 合同约定交 预测上电 预测占比 预测平均 加权平均单 加权平均单价
数据中 合同约定机柜 合同销售单
数量 柜电量 付机柜数量 机柜电量 (按设计机 机柜电量 价(含税, (不含税,万
心名称 电量 价(万元)
(个) (A) (个) (A) 柜测算) (A) 万元) 元)
A-7 数
据中心
制) 32A 60% 0.8300
A-8 数
据中心
制) 32A 60% 0.8300
A-11 数
据中心
制) 32A 50% 0.8300
A-10 数
据中心
制) 32A 50% 0.8300
框架协议约 20A 10% 0.6000
定 6,500 个, 25A 40% 0.7300
A-9 数
据中心
划的说明 32A 50% 0.9120
框架协议约 20A 10% 0.6000
定 6,500 个, 25A 40% 0.7300
A-12 数
据中心
划的说明 32A 50% 0.9120
注:每个数据中心机柜交付和上电时,可能根据客户具体需求和设计进行调整,数量会略有差异,不影响整个数据中心总功率水平。
④业务合作协议价格的可执行及持续性
中约定,双方同意制定价格协商机制,以一年为周期对机架结算费重新测算,结算
价格参照当时的市场情况而定。
BJSGS1406216C0000《IDC 业务合作协议》及其他补充协议的基础上,新增 A7、A8
数据中心大楼用于业务合作,签订了 BJSGS2011139CGN00《IDC 业务合作补充协议
二十二》,润泽科技提供 IDC 数据中心服务。2021 年 6 月 8 日,润泽科技与中国电信
北京分公司在 2014 年 4 月 29 日签订的 BJSGS1406216C0000《IDC 业务合作协议》
及其他补充协议的基础上,新增 A10、A11 数据中心大楼用于业务合作,润泽科技
提供 IDC 数据中心服务。补充协议的签订是对原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的有效补充,
与原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尽事宜仍按原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
执行。与原协议及相关补充协议有冲突的地方,以最新协议为准。
格较以前年度协议价格未发生较大调整。
基础设施服务(IDC 机房及 IDC 机架等),用于中国联通河北分公司 IDC 业务拓展,
中国联通河北分公司租用 A2、A3、A9、A12 数据中心标准机架,按中国联通河北分
公司客户需求分批上架。协议书约定在合同期内,因市场销售变化或政府资费调整,
合同中所述资费发生变动,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中国联通河北分公司按照新的资费
标准向润泽科技支付服务费用,并以补充合同的方式体现。截至目前,资费标准未
发生变化。
润泽科技目前运营的所有上电机柜均位于国际信息云聚核港(ICFZ),处于环京
地区。通过对比可比上市公司光环新网在环京地区的北京房山绿色云计算数据中心
二期项目、廊坊燕郊绿色云计算基地三四期项目的销售价格,润泽科技面向电信运
营商的批发机柜销售价格略低于同行业同地区以零售型业务模式为主的销售价格。
评估测算中的取价标准以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及价值体系,从目前的经
济发展环境、市场需求情况、市场价格对比等分析,不存在明显的价格调整因素,
业务合同协议价格具有可执行及持续性。
综上,结合标的公司与中国电信北京分公司、中国联通河北分公司签署的各个
数据中心相关业务合作协议的签署时间、机柜电量及数量、提供服务具体内容、合
同单价、履行期限、交付安排、协议提前终止及续期安排等,通过对历史年度业务
合作合同的执行情况、业务合作合同的效力及可执行性分析,标的公司所属区域
IDC 市场空间巨大,润泽科技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且与中国电信北京分公司、中国联通河北分公司及终端客户保持了良好的业务合作
关系,市场需求充足,预测期内上电率、单价预测依据充分,具有合理性。
(二)A1、A2、A5 等数据中心开始上电时间较早、平均机柜电量较低,结合
相关业务协议中关于价格调整条款(如有),披露未来销售单价是否存在下调的风险,
申请文件中预测上述数据中心未来年度销售单价按现有水平保持稳定是否合理、谨
慎
中约定,双方同意制定价格协商机制,以一年为周期对机架结算费重新测算,结算
价格参照当时的市场情况而定。
政府资费调整,合同中所述资费发生变动,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甲方按照新的资费
标准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并以补充合同的方式体现。
后续 A1、A2、A5 等数据中心相关业务协议中关于价格调整的条款均约定遵照
上述规定执行。
截至目前,标的公司已投产数据中心未发生协议价格向下较大调整的事项。
价格下调的风险较小
(1)数据中心行业需求较为旺盛
随着 5G 时代的来,数据流量的爆发将推动数据中心需求的大幅增长,数据中心
产业市场具备较强的长期增长潜力。面向未来,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战略
产业对数据中心的需求持续增加,数据中心产业有望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由于互联
网数据中心集约化、大型化是 IDC 行业的发展方向,预计未来大型和超大型数据中
心将成为市场增长的主力,占比也将进一步提高。
数据中心建设布局受土地、网络资源、电力及能耗指标等相关政策因素影响。
在区域政策严格管控下,核心城市数据中心需求外溢明显,已逐步形成围绕核心城
市为中心的数据中心产业城市集群。
(2)润泽科技数据中心区位明显
受行业发展政策以及水电资源供应等因素的影响,北京及周边地区 IDC 机柜资
源的增长呈现出明显的地域性,新增机柜资源主要集中在北京周边地区。根据科智
咨询发布的《2020—2021 年北京及周边地区 IDC 市场研究报告》,未来 3 年北京地区
口市以及武清区等地。
润泽科技位于廊坊的数据中心,符合绿色化、智能化、集约化发展的政策要求,
具有区位及规模、自建数据中心等优势,距离上便于服务以京津为中心的终端客户,
所在区域终端客户较多,数据中心资源在市场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3)润泽科技数据中心的定价合理
润泽科技运营的所有上电机柜均位于国际信息云聚核港(ICFZ),处于环京地区。
通过对比可比上市公司光环新网在环京地区的北京房山绿色云计算数据中心二期项
目、廊坊燕郊绿色云计算基地三四期项目的销售价格,润泽科技面向电信运营商的
批发机柜销售价格略低于同行业同地区以零售型业务模式为主的销售价格。因此,
润泽科技国际信息云聚核港(ICFZ)的数据中心定价合理。
综上,随着数据流量的爆发式增长,数据中心行业市场需求旺盛,润泽科技数
据中心区位优势明显、定价合理,数据中心价格下调的风险较小。
A1、A2、A5 数据中心目前整体机柜使用率已基本满负荷,由于机柜租赁期限
均较长,未来年度销售单价按现有水平保持稳定进行预测。润泽科技历史年度各数
据中心的平均单价情况如下表:
数据中心 项目/年度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A1 数据中心 平均单价(万元/个.月) 0.5992 0.5791 0.6105
A2 数据中心 平均单价(万元/个.月) 0.5843 0.6203 0.6311
A5 数据中心 平均单价(万元/个.月) 0.5813 0.6051 0.6228
从上表可以看出,A1、A2、A5 数据中心历史年度平均单价基本稳定,并随着
高性能计算业务和网络架构的集约性发展,单机柜承载的存储能力和计算能力越来
越高,后期上电的机柜的功率有所提高,平均单价略有提高。
标的公司与电信运营商签订的业务合同协议中约定了价格协商机制,从 2020 年
和 2021 年新签订的业务合作协议来看,约定的结算价格也未发生调整。
如前所述,通过分析历史年度业务合作协议的执行情况、业务合作协议的效力
及可执行性,分析目前的经济发展环境、市场需求情况,对比市场价格等,未来销
售单价下调的风险较小,预测上述数据中心未来年度销售单价按现有水平保持稳定
合理、谨慎。
二、评估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评估师认为:
通过对历史年度业务合作合同的执行情况、业务合作合同的效力及可执行性分析,
润泽科技所属区域 IDC 市场空间巨大,润泽科技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具有
较强的竞争优势,且与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及终端客户保持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
市场需求充足,预测期内上电率、单价预测依据充分,具有合理性。
分析,从目前行业发展状况、润泽科技的竞争优势、市场价格情况分析,未来销售
单价下调的风险较小,预测上述数据中心未来年度销售单价按现有水平保持稳定合
理、谨慎。
问题 4.回复文件显示,(1)标的公司目前执行单一制电价,营业成本预测中
电费成本采用目前廊坊地区 1-10 千伏平段电价(含税)为 0.5192 元/千瓦时计算;
(2)与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廊坊地区的电价相对较低,标的公司具有较强的电费成
本优势,同时标的公司的电费占数据中心业务成本的占比高于同行业公司;(3)报
告期各期,标的公司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和借款实际使用期限计提利息,将属于符合
资本化条件的利息部分计入相应数据中心资本化利息中,其余部分列入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计入在建工程的利息费用分别为 12,226 万元、13,317.80 万元、17,998.22 万
元、9,786.04 万元,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费用分别为 20,580.53 万元、21,058.69 万元、
限公司申请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审核问
询函>之回复》第 27 页显示,2018 年、2019 年、2020 年标的公司人均薪酬分别为
致。
请上市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改善
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关
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以及各数据中心所在
地能源局、电力交易中心发布的具体政策及未来变动趋势,近期国内多地限电情况,
标的公司各数据中心所在地目前及预计未来具体电价机制、自身耗能情况等,量化
分析并披露近期发改委等所发文件及相关具体政策对标的公司未来年度经营活动的
影响,以及对预测期内营业成本、经营业绩、本次交易作价等方面的具体影响,营
业成本预测中仍采用 0.5192 元/千瓦时电价计算是否合理、谨慎,是否需进行调整;
如未来电价上涨,标的公司销售价格能否覆盖电费成本,是否会对标的公司业绩承
诺实现情况产生不利影响;(2)结合标的公司电价优势、可比上市公司成本构成等
因素,披露标的公司电费成本占数据中心业务成本的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
因及合理性;(3)针对近期对用电政策及能源消耗等方面政策的变动情况及对标的
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进行重大风险提示。
请上市公司补充说明:(1)结合标的公司在建工程、借款用途等实际情况,量
化说明利息费用资本化的具体依据、计算过程,利息费用资本化是否符合《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以及除利息费用外是否存在其他资本化的费用及支出,如是,请
说明具体情况及金额;(2)结合人均薪酬具体计算口径,核查并说明标的公司人均
薪酬前后披露不一致的原因,如存在错误或统计口径不一致,请更正及统一口径,
并补充与光环新网等可比公司人均薪酬的对比情况,进一步说明标的公司人均薪酬
水平的合理性。
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同时针对利息费用资本化事项
进行专项核查,并披露专项核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利息费用资本化原则合规性核
查情况、样本抽取数量、占比、计算过程、测试结果、核查覆盖率、获取证据与执
行程序是否充分等,并对利息费用资本化原则及执行情况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规定、资本化依据的合理性与充分性、资本化金额的准确性、标的公司是否存在专
项贷款用于日常运营等非专款专用情形及通过资本化事项调节业绩的情形发表明确
核查结论。请评估师对上述补充披露事项(1)(2)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补充披露事项
(一)结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改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关于组织开展电网企业代
理购电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以及各数据中心所在地能源局、电力交易中
心发布的具体政策及未来变动趋势,近期国内多地限电情况,标的公司各数据中心
所在地目前及预计未来具体电价机制、自身耗能情况等,量化分析并披露近期发改
委等所发文件及相关具体政策对标的公司未来年度经营活动的影响,以及对预测期
内营业成本、经营业绩、本次交易作价等方面的具体影响,营业成本预测中仍采用
的公司销售价格能否覆盖电费成本,是否会对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产生不利
影响
相关政策文件及未来变动趋势
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继发布了有关电力方面的政
策文件,主要文件发布情况如下:
序号 相关政策文件 发布单位 发布时间 总体要求\主要内容
适应新能源大规模发展、电力市场加快
《关于进一步完
国家发展 建设、电力系统峰谷特性变化等新形势新要
改革委 求,持续深化电价市场化改革、充分发挥市
的通知》
场决定价格作用,形成有效的市场化分时电
价信号。在保持销售电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的
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
促进新能源消纳,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
新型电力系统、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
运行提供支撑。
按照电力体制改革“管住中间、放开两
头”总体要求,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
上网电价,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
围,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取消工商
事业用电价格稳定,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
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保
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
级,推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助力碳达峰、
《关于进一步深
碳中和目标实现。
化燃煤发电上网 国家发展
电价市场化改革 改革委
价。
的通知》
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
上浮不超过 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
制。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
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
知》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关于进一步做 交易价格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
河北省发
好我省电力直接 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 20%,其中,河北
交易工作的通 南网不高于 437.28 元/兆瓦时,不低于
委员会
知》 291.52 元/兆瓦时;冀北电网不高于 446.4 元
/兆瓦时,不低于 297.6 元/兆瓦时,区外电
厂按落地价执行。高能耗企业市场交易电价
不受上浮 20%的限制。
建立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保障机制
平稳运行,是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
《关于组织开展 市场化改革提出的明确要求,对有序平稳实
国家发展
电网企业代理购 现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促进电力
电工作有关事项 市场加快建设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组织开展
公厅
的通知》 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工作,要坚持市场方向,
鼓励新进入市场电力用户通过直接参与市场
形成用电价格,对暂未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
用户,由电网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代理购
电;要加强政策衔接,做好与分时电价政
策、市场交易规则等的衔接,确保代理购电
价格合理形成;要规范透明实施,强化代理
购电监管,加强信息公开,确保服务质量,
保障代理购电行为公平、公正、公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
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和
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关于调整我省 河北省发
价。省内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市
关事项的通知》 委员会
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
浮动”范围内形成,其中,河北电网基准价
为 0.3644 元/千瓦时,冀北电网基准价为
过 20%。高能耗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
制。
根据上表电力相关政策文件可知,电力价格未来变动趋势为在保持销售电价总
水平基本稳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电力市场化建设,有序放开全部燃煤发电电量
上网电价,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鼓励新
进入市场电力用户通过直接参与市场形成用电价格。
综上,根据国家发改委的相关文件与精神,电力有望回归商品属性、反映电力
供需关系,同时具备传导成本波动的能力也是改革推进的方向,电力价格形成机制
向市场定价为主转变。
持续高涨、电厂存煤较少等多因素综合影响,我国部分省份陆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
电力供应紧张问题。另外,2021 年 9 月 11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完善能源消费强
度和总量双控制度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310 号),明确了能耗双控制度
的总体安排,要求全国各地区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完成全年能耗双控目标,特别是
其能耗强度降低目标任务。由此一级、二级预警省市为了完成能耗下降目标,2021
年 9 月中下旬全国多地区采取限电停产措施。2021 年限电的省份有广东、浙江、江
苏、安徽、山东、云南、湖南、青海、宁夏、新疆等地。
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于 2021 年 8 月发布的《2021 年上半年各地区能耗双控目
标完成情况晴雨表》,河北地区电力供应稳定,标的公司运营数据中心所在地河北地
区能耗双控目标进展顺利,能耗强度降低进度目标预警等级、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
标预警等级均为绿色(三级预警)。
自 2015 年新一轮的电力体制改革以来,我国电力行业的市场化建设取得了积极
的成效,电力价格逐步从过去的政府定价向市场定价过渡。2019 年 10 月 24 日,国
家发改委印发《关于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从
“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基准价按当地现行煤电标杆电价确定,浮动
幅度范围为上浮不超过 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 15%。2021 年 10 月 11 日,国家发
改委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提出,扩大市场
交易电价上下浮动范围。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由现行的上浮不超过
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 20%限制。全国各地均按照国家发改委的政策文件执行。
目前,由市场化交易形成电价的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从 2016 年的 19%增
加到了 2020 年的 42%。电力行业竞争性环节的市场化定价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发电
侧仍有 30%的煤电和大部分的其他类别电源发电没有进入市场交易,用电侧超过一
半以上的工商业用电量尚未进入市场。未来随着市场化价格机制的建立、输配电价
的独立核算,用户用电价格将随一次能源价格随行就市,实现发电侧与用电侧的价
格联动。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能源、资源消耗主要发生在廊坊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具
体情况如下:
能源品种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电力(万千瓦时) 65,427.96 89,739.00 61,891.11 43,953.20
经营活动的影响
(1)电力价格的浮动并不必然导致标的公司总体用电价格的提高
①相关政策文件的总体要求仍是保持电价总水平基本稳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分时电价机制的通知》总体要求中提
好引导用户削峰填谷、改善电力供需状况、促进新能源消纳,为构建以新能源为主
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提供支撑。
②标的公司作为用电大户,在电力市场化交易中具有一定的议价能力
标的公司一直以来积极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用电价格基本上略低于基准价。
由于润泽科技电量需求大且稳定,在市场化交易中占有主动权,有一定的议价能力,
电力市场化交易预计对标的公司带来积极影响。
报告期内,在电力价格已经采用浮动机制的情况下,标的公司用电力价格仍呈
现下降趋势,标的公司电力平均采购价格(不含税)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度
项目 2021 年 1-6 月 2020 年 2019 年 2018 年
电力价格 0.44 0.43 0.47 0.50
根据上表可以看出,虽然 2019 年 10 月,国家发改委已颁布相关文件,提出自
现行煤电标杆电价确定,浮动幅度范围为上浮不超过 10%、下浮原则上不超过 15%,
但标的公司适用的电力价格仍为河北地区电力价格的基准价,并未上下浮动。且随
着标的公司参与国家电力交易量的增加,电力价格总体呈下降趋势。
(2)电力价格的浮动机制具体计算方法
(冀发改能价规【2021】3 号),省内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市场,上网电价
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其中,河北电网基准价为 0.3644 元
/千瓦时,冀北电网基准价为 0.3720 元/千瓦时,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 20%。标的
公司所属电网为冀北电网,根据上述文件计算电力价格浮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单一制电价 上浮价格 下浮价格
冀北电网基准价(A) 0.3720 0.3720 0.3720
浮动价格(B) - 0.0744 -0.0744
输配电价及其他(C) 0.1472 0.1472 0.1472
电价(含税) 0.5192 0.5936 0.4448
浮动比例 - 14.33% -14.33%
(3)量化分析电力价格变动对标的公司未来年度经营活动的影响
假设标的公司在其他条件不变,仅基准价上浮 20%的情况下,对标的公司营业
成本、净利润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及以后
营业成本变动额 16,611.14 22,162.00 23,919.30 23,723.24
营业成本变动率 9.00% 9.47% 9.60% 9.56%
净利润变动额 -14,119.47 -18,837.70 -20,331.40 -20,164.75
净利润变动率 -12.86% -10.50% -9.70% -9.36%
注 1:截止目前,标的公司电力价格未发生变动,未对 2021 年电价变动情况进行预测
注 2:2025 年及以后营业成本变动额略有降低,主要是由于随着标的公司各数据中心上电率
的提高,PUE 值会略有下降,导致相同情况下用电量略有下降
上表中,2022 年至 2025 年营业成本变动率总体呈上升趋势,主要是由于标的公
司电费占营业成本的比重较高,随着标的公司上电机柜数量的增加,用电量增加,
营业成本中电费的金额也增加,但营业成本中其他各类型成本总体来说相对较为固
定,因此,随着营业成本中电费的增加,营业成本变动率也相应增加。
机柜数量的增加,营业收入也相应增加,因规模效应,标的公司净利润的上升幅度
高于营业成本的上升幅度所致。
响
(1)电费变动对预测期内营业成本的影响
截至目前,标的公司未受相关电力政策影响,近期电价稳定,假设 2022 年起电
费产生变动,当电费变动,销售单价及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时,对预测期内营业成本
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电价变动情况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以后
预测成本 115,483.02 167,107.16 210,770.11 224,143.06 223,436.11
-15% 变动额 - -17,387.80 -23,198.19 -25,037.64 -24,832.41
变动率 0.00% -9.42% -9.92% -10.05% -10.00%
预测成本 115,483.02 172,903.09 218,502.84 232,488.94 231,713.58
-10% 变动额 - -11,591.87 -15,465.46 -16,691.76 -16,554.94
变动率 0.00% -6.28% -6.61% -6.70% -6.67%
预测成本 115,483.02 178,699.02 226,235.57 240,834.82 239,991.05
-5% 变动额 - -5,795.94 -7,732.73 -8,345.88 -8,277.47
变动率 0.00% -3.14% -3.31% -3.35% -3.33%
预测成本 115,483.02 182,176.58 230,875.21 245,842.35 244,957.54
-2% 变动额 - -2,318.38 -3,093.09 -3,338.35 -3,310.98
变动率 0.00% -1.26% -1.32% -1.34% -1.33%
预测成本 115,483.02 186,813.34 237,061.39 252,519.05 251,579.50
变动率 0.00% 1.26% 1.32% 1.34% 1.33%
预测成本 115,483.02 190,290.90 241,701.03 257,526.58 256,545.99
变动率 0.00% 3.14% 3.31% 3.35% 3.33%
预测成本 115,483.02 196,086.83 249,433.76 265,872.46 264,823.46
变动率 0.00% 6.28% 6.61% 6.70% 6.67%
预测成本 115,483.02 201,882.76 257,166.49 274,218.34 273,100.93
变动率 0.00% 9.42% 9.92% 10.05% 10.00%
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若基准价浮动幅度±20%,电价浮动幅度为±14.33%,因此上述分析
最大值选用±15%。
(2)电费变动对预测期内预测业绩的影响
截至目前,标的公司未受相关电力政策影响,近期电价稳定,假设 2022 年起电
费产生变动,当电费变动,销售单价及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时,对预测期内预测业绩
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电价变动情况 2021 年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以后
预测业绩 61,187.57 124,582.07 199,127.43 230,805.29 236,448.62
-15% 变动额 - 14,779.63 19,718.47 21,281.99 21,107.55
变动率 0.00% 13.46% 10.99% 10.16% 9.80%
预测业绩 61,187.57 119,655.53 192,554.60 223,711.30 229,412.77
-10% 变动额 - 9,853.09 13,145.64 14,188.00 14,071.70
变动率 0.00% 8.97% 7.33% 6.77% 6.53%
预测业绩 61,187.57 114,728.99 185,981.78 216,617.30 222,376.92
-5% 变动额 - 4,926.55 6,572.82 7,094.00 7,035.85
变动率 0.00% 4.49% 3.66% 3.39% 3.27%
预测业绩 61,187.57 111,773.07 182,038.09 212,360.90 218,155.40
-2% 变动额 - 1,970.63 2,629.13 2,837.60 2,814.33
变动率 0.00% 1.79% 1.47% 1.35% 1.31%
预测业绩 61,187.57 107,831.81 176,779.83 206,685.70 212,526.74
变动率 0.00% -1.79% -1.47% -1.35% -1.31%
预测业绩 61,187.57 104,875.89 172,836.14 202,429.30 208,305.22
变动率 0.00% -4.49% -3.66% -3.39% -3.27%
预测业绩 61,187.57 99,949.35 166,263.32 195,335.30 201,269.37
变动率 0.00% -8.97% -7.33% -6.77% -6.53%
预测业绩 61,187.57 95,022.81 159,690.49 188,241.31 194,233.52
变动率 0.00% -13.46% -10.99% -10.16% -9.80%
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若基准价浮动幅度±20%,电价浮动幅度为±14.33%,因此上述分析
最大值选用±15%
(3)电费变动对评估作价的影响
截至目前,标的公司未受相关电力政策影响,近期电价稳定,假设 2022 年起电
费产生变动,当电费变动,销售单价及其他因素保持不变时,对评估作价的影响如
下:
电价变动情况 评估作价(万元) 变动额(万元) 变动率
-15% 1,604,600.00 177,800.00 12.46%
电价变动情况 评估作价(万元) 变动额(万元) 变动率
-10% 1,545,300.00 118,500.00 8.31%
-5% 1,486,100.00 59,300.00 4.16%
-2% 1,450,500.00 23,700.00 1.66%
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若基准价浮动幅度±20%,电价浮动幅度为±14.33%,因此上述分析
最大值选用±15%
进行调整
自近期国家发布电力价格相关文件以来,截止目前标的公司电力价格保持稳定,
标的公司所在区域无进一步具体电价调整的相关政策文件,标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正常,电力供应稳定。营业成本预测中仍采用 0.5192 元/千瓦时电价计算合理、谨慎,
无需进行调整。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未来电价上涨幅度较大,标的公司与电信运营商可以按照约定调整销售价
格。根据润泽科技与中国电信北京分公司签订的《IDC 业务合作协议》中约定,双
方同意制定价格协商机制,以一年为周期对机架结算费重新测算,结算价格参照当
时的市场情况而定;根据润泽科技与中国联通河北分公司签订的《IDC 基础设施服
务框架协议书》约定,在合同期内,因市场销售变化或政府资费调整,合同中所述
资费发生变动,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中国联通河北分公司按照新的资费标准向润泽
科技支付服务费用,并以补充合同的方式体现。因此,在电力价格变动的情况下,
标的公司可以通过与客户约定的调整机制,调整销售价格以覆盖电力成本上升带来
的不利影响。
另外,标的公司不断提高运营效率,降低 PUE、运营管理成本等方式,提高标
的公司的营业利润。
综上,如未来电价上涨幅度较大,根据协议约定,润泽科技可以与客户重新商
定销售价格,减少电价上涨带来的毛利降低的影响,同时标的公司通过降本增效等
方式,提高营业利润,预计对标的公司的未来经营业绩不会产生较大的不利影响。
(二)结合标的公司电价优势、可比上市公司成本构成等因素,披露标的公司
电费成本占数据中心业务成本的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万元
公司 电费结算模式 科目
金额(万 占成本 金额(万 占成本 金额(万 占成本
元) 比例 元) 比例 元) 比例
润泽
科技
数据 包电+与客户
电费 16,638.57 32.24% 19,906.09 45.57% 21,097.56 51.75%
港 结算电费
光环 包电+与客户
电费 34,879.66 46.32% 31,827.87 44.78% 26,203.29 46.83%
新网 结算电费
租用机柜的电
奥飞
费成本计入运 水电 13,342.21 24.60% 4,659.91 13.84% 1,547.28 7.08%
数据
营成本
注:可比上市公司万国数据、世纪互联和秦淮数据未披露其成本中的电费情况。可比上市公
司未在 2021 年半年报中披露其 IDC 业务的成本构成明细。
报告期内,润泽科技电费占成本比重分别为 55.92%、56.51%和 59.02%,呈逐年
上升趋势。润泽科技电费成本占数据中心业务成本的比例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原
因主要为:
润泽科技报告期上电率分别为 64.40%,73.86%,77.41%,逐年提升,随着上电
率的提高,固定资产利用效率提高;同时,数据中心运营成本中除电费外,其他成
本主要为固定资产折旧、人工成本及其他运营成本,该类成本总体来看,较为固定,
而电费作为数据中心运营成本中主要的变动成本,随着固定资产等固定成本在总成
本中比例的下降,电费的占比逐年上升。
除此之外,与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润泽科技与客户之间的电费结算模式
为包电模式,包电模式下润泽科技向电信运营商之间的报价中包含了服务器托管费
用、运营管理费用以及水电费等。机电分离的模式下,客户所耗电费会单独计量核
算,由客户自己承担电费,不计入成本中。奥飞数据披露的其成本明细中的运营成
本中包含了机房租金、代管费用和电费,因此直接计入其成本中的电费为其自建机
房包电模式下的电费成本。数据港在其公开信息披露中阐述了其与阿里巴巴等互联
网企业共建数据中心的模式为机电分离的运营模式,与互联网企业的结算价格中不
包括电费成本,客户使用的电力根据实际使用电量结算。光环新网的客户中既存在
包电模式结算的客户也存在电费按照实际使用量结算的机电分离模式客户。
综上,润泽科技较高水平的上电率和园区级数据中心的规模优势驱动了润泽科
技固定资产使用效率的不断提升,固定资产折旧等固定成本在成本中的占比逐渐下
降,电费等变动成本的占比不断上升。除此之外,由于润泽科技选择了 100%包电销
售的结算模式,同行业可比公司数据中心业务多数选择包电和机电分离相结合的电
费结算模式,电费结算模式上的差异导致了润泽科技电费在成本中的占比要高于同
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二、评估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评估师认为:
动不存在重大影响,评估预测中营业成本预测中仍采用 0.5192 元/千瓦时电价计算合
理、谨慎。如未来电价上涨,标的公司销售价格不能覆盖电费成本可能性较小,预
期不会对标的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产生较大不利影响。
中的占比要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具有合理性。
(此页无正文,为《中水致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
普丽盛包装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关联交易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之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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