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燃能源: 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1-24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1-109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4月12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
)的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和2021年4月13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中 国 证 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接受注册通知书》
(中市协注〔2021〕MTN1003 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并
就有关主要事项明确如下:
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
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严格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发行规范指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则指引
规定,择机发行,并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佛燃能源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