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1-109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2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1年4月12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申请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
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50亿元
)的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3月23日和2021年4月13日刊登在
《证券时报》、《证 券 日 报》、《中 国 证 券 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
近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关于发行中期票据的《接受注册通知书》
(中市协注〔2021〕MTN1003 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发行中期票据,并
就有关主要事项明确如下:
有效,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
应事前先向交易商协会备案。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
行结果。
公司将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严格按照《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
具发行规范指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等有关规则指引
规定,择机发行,并积极推进后续相关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