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
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
小投资者的利益,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露笑科技”或“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能够
得到切实履行作出如下承诺:
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情况相挂钩。
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
关规定、规则,对本人做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次非公开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之签署页)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签名):
鲁永 吴少英 余飞
贺磊 石剑刚 于友达
周冰冰 沈雨 尤世喜
李陈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