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鹰股份: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1-11-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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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7        证券简称:宝鹰股份       公告编号:2021-100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以紧急会议的形式召集和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以电话、
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
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因日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珠海航空城发展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航空城集团”)申请总金额为人民币 1.9 亿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不超
过 1 年,借款年利率为 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航空城集团为公司控股股
东,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关联董事施雷先生、齐雁兵先生、高逢春先生和马珂先生对该议
案回避表决。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借款额度和有效期内办理
与本次借款相关的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证 券 日 报》
                《上 海 证 券 报》
                      《中 国 证 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102)。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
意见,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宝鹰建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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