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41 900920 证券简称:上柴股份 上柴 B 股 公告编号:临 2021-079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最后交易日
A股 600841 上柴股份 2021/11/24 -
B股 900920 上柴 B 股 2021/11/30 2021/11/24
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公司已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持有 47.99%股份的控股股东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 2021 年 11 月 23 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
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
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
容。公司董事会认为提案人资格、提案内容及提案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
案提交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1)临时提案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柴股份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由于业务结构中整车业务占全部业务的 70%以上,
上柴股份现公司名称未体现出整车业务,同时上柴股份根据未来的业务规划扩充了经营范
围,公司名称中“柴油机”已不能充分体现上柴股份的业务范围。有鉴于此,从上柴股份
现有业务结构、未来科技创新、转型发展考虑,上柴股份拟将中文名称由“上海柴油机股
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柴股份公司名称最终以审
批机关核定为准),英文名称由“SHANGHAI DIESEL ENGINE COMPANY LIMITED”变更为
“Shanghai New Power Automotive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并授权上柴股份管
理层办理更名等相关事宜。
因上柴股份公司名称变更,上柴股份拟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内容如下:
原章程内容 修订后章程内容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四条 公司中文名称:上海柴油机股份有 第四条 公司中文名称: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
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 SHANGHAI DIESEL ENGINE 公 司 英 文 名 称 : Shanghai New Power
COMPANY LIMITED Automotive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上柴股份相关制度中涉及公司名称的条款将相应一并修改。
(2)临时提案二:
《关于公司受让上汽菲亚特红岩动力总成有限公司 30%股权相关交
易价格的议案》
上柴股份董事会于 2021 年 11 月 17 日召开 2021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上汽依维柯商用车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上汽菲亚特红岩动力总成有限公司 60%股权及公司
受让其中上汽菲亚特红岩动力总成有限公司 30%股权的议案》,同意上柴股份以自有资金受
让上汽依维柯商用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依投”)持有的上汽菲亚特红岩动力总
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菲红”)30%的股权(对应上菲红注册资本人民币 17,400 万元)
(“本次股权转让”),股权交易对价不高于人民币 64,000 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有权国有
资产管理机构备案确认的资产评估值为准。同日,上柴股份与上依投就本次股权转让签署
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股权交易对价不高于人民币 64,000 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有权
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备案确认的资产评估值为准。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分别出具了德师报(审)字(21)第 S00519 号《上汽菲亚特红岩动力总成有限公司专项
审计报告》和东洲评报字[2021]第 2032 号《上汽菲亚特红岩动力总成有限公司股权全部权
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
基准日 2021 年 9 月 30 日,上菲红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人民币 206,800 万元,评估
增值率为 64.68%。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以及《资产评估报告》,本次股权转让的交
易价格为人民币 62,040 万元,最终交易价格以有权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备案确认的资产评估
值为准。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 2021 年 11 月 18 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 年 12 月 3 日 下午 2 点
召开地点: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区军工路 2636 号)办公大楼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1 年 12 月 3 日
至 2021 年 12 月 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
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
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三) 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 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B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关于增加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2021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与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业务框
架协议及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为其整车销售业务对外提供回购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上汽依维柯商用车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上汽菲亚特红岩动
力总成有限公司 30%股权的议案
关于公司受让上汽菲亚特红岩动力总成有限公司 30%股权相
关交易价格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本次会议的提案已经公司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六次临时会议、监事会 2021 年度第
六次临时会议、董事会 2021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监事会 2021 年度第七次临时会议
决议和董事会 2021 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监事会 2021 年度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分别详见公司 10 月 29 日、11 月 18 日、11 月 24 日在《上 海 证 券 报》
、香港《文汇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关于上汽依维柯商用车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上汽菲亚特红岩动力总成有
限公司 60%股权及公司受让其中上汽菲亚特红岩动力总成有限公司 30%股权的议案》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公司受让上汽菲亚特红岩动力总成有限公司 30%
股权相关交易价格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业务框
架协议及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为其整车
销售业务对外提供回购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上汽依维柯商用车投资有限公
司转让上汽菲亚特红岩动力总成有限公司 60%股权及公司受让其中上汽菲亚特红岩动
力总成有限公司 30%股权的议案》、《关于公司受让上汽菲亚特红岩动力总成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业务框
架协议及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为其整车
销售业务对外提供回购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
司
特此公告。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
贵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增加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2021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与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业
务框架协议及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为其整车销售业务对外提供
回购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上汽依维柯商用车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上汽菲亚特红
特红岩动力总成有限公司 30%股权的议案
关于公司受让上汽菲亚特红岩动力总成有限公司 30%股
权相关交易价格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
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
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
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
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 1000 股的
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
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
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 5 名,
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2 名,监事候
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累积投票议案
……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
议案 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
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 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 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投票票数
序号 议案名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