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万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0月26日召开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
规定,作为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审议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
租赁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暨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构成关联交易暨公司
提供担保的议案》时履行了回避义务。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的原则,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广东恒润光电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蔡 瑜
马传刚
熊政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