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8 证券简称:兴蓉环境 公告编号:2021-44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11 月 23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24 人,代表股
份 1,738,523,20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8.2182%。
通过 现场 投 票的 股东 及股 东 授权 委托 代表 1 人 , 代表 股份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478,917,710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 16.037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代表股份 30,466,913 股,占
公司股份总数的 1.02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 人,代表股
份 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 人,
代表股份 30,466,91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203%。
级管理人员等列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37,356,29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329%;反对 1,166,914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1%;弃权 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299,9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699%;反对 1,166,9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737,356,29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99.9329%;反对 1,166,914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71%;弃权 0 股,占出席公司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9,299,99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1699%;反对 1,166,9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301%;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许志远、舒明杰。
(三)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
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二)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关于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