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22 证券简称:四方新材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议资料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为保障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维护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保证股东大会的议事效率,确保本次股东大会如
期、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以及《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 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及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
公司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请参会人员给予配合。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并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和登记方法办理参加会议手续,相关材
料不齐全的谢绝参会。
二、 会议开始后,会议签到登记应当终止,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
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表决开始之后进场
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得参与现场投票表决,但可以列席会议。迟到的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不得影响股东大会的正常进行,否则公司有权拒绝其入场。
三、 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中介人员及公司董事会邀请
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四、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和表决权等
权利。会议期间,会议主持人将统筹安排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股东及股东代
理人现场提问请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发言或提问内容应与本
次会议议题相关,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五、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
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六、 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
人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
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七、 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
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表决票
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 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
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表决票填写
完毕由大会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八、 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九、 股东大会开始后请注意维护会场秩序,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
尊重和维护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
拍照,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
工作人员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十、 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及股
东代理人自行承担。
特别提醒:鉴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鼓励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选
择网络投票方式参会。如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关注并遵守重庆市有关疫情防
控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对现场参会股
东及股东代理人进行登记和管理。请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确保本人体温
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并且近一个月内未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同时,配合
公司出示健康码、行程码、体温检测、疫苗接种情况等疫情防控工作,符合防疫
要求者方可进入公司,并且参会全程须佩戴口罩。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议时间、地点和投票方式
(一)会议时间:2021 年 12 月 1 日 10:00
(二)会议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复兴街 9 号中讯时代 25 层多功能厅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德志先生
(五)参会人员:公司股东、股东代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
聘请的中介机构等
(六)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
(七)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采用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1 日的 9:15-15:00。
二、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代
表股份数
(二)介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其他参会人员的情
况
(三)推选监票人和计票人
(四)逐项宣读和审议议案
(五)针对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回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问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
(七)休会,统计投票表决结果
(八)复会,宣读现场投票表决结果
(九)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签署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重庆四方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 1: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砼磊高新拟向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南支行(以
下简称“渝农商行巴南支行”)申请不超过 10,000 万元综合授信,用于日常生产
经营,期限为 1 年。
公司拟在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后,与渝农商行巴南支行签署《最
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签署与本次担保相关的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重庆砼磊高新混凝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德志
注册资本:2,5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1 年 7 月 6 日
注册地点:重庆市经开区广阳镇新六村新房子村民小组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
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
(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租赁;仓储设备租赁服务;办公设备租赁服务;
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砼磊高新 65%股权,重庆砼磊混凝土有限公司持有砼磊
高新 35%股份。
关联关系:砼磊高新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 2021 年 9 月 30 日 2020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52,696,404.16 -
负债总额 249,739,122.30 -
银行贷款总额 0.00 -
流动负债总额 114,566,573.56 -
资产净额 2,957,281.86 -
项目 2021 年 1-9 月 2020 年 1-12 月
营业收入 54,654,305.50 -
净利润 2,957,281.86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要内容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抵押保证;
担保期限:一年;
保证金额:不超过 10,000.00 万元
保证范围及其他保证要求:贷款本金、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
赔偿金;以及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保
险费、公证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一
切费用、因债务人/担保人违约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二)资产抵押情况
公司本次拟抵押资产明细如下:
序号 产权证号 面积(平方米)
公司聘请了第三方评估机构对上述资产进行了评估,经评估,上述资产的账
面价值合计为 25,331.44 万元。上述资产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也不存
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意见:砼磊高新目前处于发展的初始阶段,公司为其在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发展。砼磊
高新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是在充分了解其经营
情况和资信状况的基础上作出的决定,担保风险可控。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提供担保的对象砼磊高新是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的控股子公司,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
关规定。公司为砼磊高新在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且以自有的
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为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担保,有利于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
营发展需要,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0.00 万元;公司对控股子
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0.0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比例为 0.00%。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